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