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公共安全系统】
:
3.】4.:1 公共安全系统!。应,由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设备:。和记录?显示设?。备四部分组成
【
:。
?3.:4,.2 《前端设备应具备【对防区内信息进行探!测、:收集以及执行系统】指令的功能》
《
3.4.3 】。 ,传,输设备?应,具备对前端》设备探测、收—集的信?息与控制中心管理信!息之间进行信—息传输的功能—
,
3.4】.4 处理控【制设备应《具有接?收、处理《、分发前端设备发来!的探测信息、—状态信息及对前端设!备进:行控制等《功能
》
3.4.5】 记录显》示设备应具有—记录、显《示前端设《备发来的探测信息、!。。状态信息《等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