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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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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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环境【保,护设:计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所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1】1.1.2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不应建在—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不宜建在《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也》。不应:建在:。0类、1类声—环境功能区内—不,宜建:在2类及以上声【。环境功能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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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环境保?。。护设备?与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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