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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环境保《护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环境】。保护设计《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所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
,11.1.2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不应建在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不宜建在《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内也不应建在—0类、1类声—环,境功能区内不宜建】在2类及《以上声环境功能区内!。
1【。1,.1.3 环境保!护设备与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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