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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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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的选择应《。满足建厂地区气象】条件、总《。图布置、工艺和【控制要求、区域能】源状况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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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未列出【的参数可采用地理和!。气候条件《相似:。的邻近气象台—站的气象《资料
】9.4.3 采】暖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T 13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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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利【用建筑?。垃圾中分拣的轻物】质给工艺《系统:。供热:或采暖时采暖—热媒及参《数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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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高,大的生产厂房—不宜设?置全面采暖;—有温度要求的工作】区域应采用隔断围护!结构并?。应设置局《部采暖或设置取【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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