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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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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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施—、办公区、生活区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统筹兼顾《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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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施的】电气设计应》满足生产需》要并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操】作方便、节能、【。。环保:。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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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用电负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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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央控制室【、与生产安全有关】的,水泵、风机、消防设!备、为生产设备【自动控制系统—提供电源或发出【指令的装置、危【。险环境的《应急照?明等用电负》荷的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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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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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电源!的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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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供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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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供电电源—应根据工厂规模、供!电距离、发展规划及!当地电网现状—确定合?理的供配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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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厂区—内应设中心变配电】站车间用电》负荷大于2》00kW时》或供电半径较远时应!设车间变配》。电所;?
! 3 应急电源应!根据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选择生产线】上,用电:设备供电的应急【电源时间应根据【生产:技术上要求的允许】停车过程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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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厂区配电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厂区内配】电10?kV以下时宜采用电!缆对不宜采用电缆】。或场外较长距离的分!散用电?点可采用架空线【路供电;
》。
》。 2 【电缆线路应选择最短!路径应避《开规划拟《建项目预留地并【应减少与水、气、】热力等管线的交叉】;
】 3 当【已知规划预留地及】项目规模时未—来建设项目的—管线路径宜统—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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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力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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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厂区道路—应设道路照明照【。明电源宜《采用太阳能光—伏电池灯具控制【箱宜选用与灯具【配,套的产?品
【9.:2.5 车间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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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间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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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生产线控制箱(屏】。、,台)面板上》的电气元件应根据控!制顺序布置电气元件!的位置、颜色要求】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G》B/T 402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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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电气设备应进行抗】震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50556》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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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 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工作区的照明可采】用,。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混合!照明、局部照明方式!;
】 , 2 》光源应首选高效的】节能产品宜选—用LED灯》;
!。 3 生产【车间及辅助配套【生,产最:低照:度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表《9.2.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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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应急照明—、,疏散:照明、警卫照—明等应使《用,应急照明光源—;
】 5 —多尘埃的场所灯具选!择应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X的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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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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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厂建筑》物,、设备基础、—。全厂的共同防雷与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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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接地导体的【选择和对接地—电阻的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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