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 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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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施、办公》区、生活《区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统?筹兼顾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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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施的电!气设计?。应,。满足生产需要并【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操作方便、节能【、环保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
9.2.【2 用电负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中央控制室、【。与生产?安,。全,有关的?水,泵,、风机、《。消防设备、为生产】设备自动控制系统提!供电源或发出指令】的装置、《危险:环境:的应急照明等用【。电负荷的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2!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
》 3 电源—的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
,
9.》2.3 《 ,。供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供!。电,电源应根据工厂规】模、供电距离、发】展规划及当》地,电网现状确定合【理的:供配电?方案;
!。 2 厂区!内应设中《心,变配电站《车间用电《负荷:。大于200》kW时或供电半径】。较远时应设》车间变配电所—;
【 , 3 应急电!源应根据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选择生产】线上用电设备供电的!应急电源时间应根据!生产技术上要求的】允许停车过程时【间确定
》
9.—2.4 厂区配】电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厂区内配电】10k?V以下时宜采用【电,。缆对不?宜采用电缆或—场外较长距》离的分散用电—点可采用《架空线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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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缆线》路应选择《最,短路径应避开规【划拟建项目预—留地并应减》少与水?、气、热《力等管?线的交叉;
!
,
: 3 当已知!规划预留地》及项目规模时—未来建设项》。。目,的管线路径宜—统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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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电!力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有关规定;
】
《
《 5 厂区道路】应设道路照明照明】电源宜?采用太阳《能光伏电《池灯具控制箱—宜选用与灯具配套的!产,品
9】。。.2.5 》 车间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车】间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
: 2《 :生产线控制箱—(屏、台)面—板上的电气》元件应?根据控制顺序布【置电气元件的位置、!颜色:要求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GB/【T, 4025的有关】规定;
—
3 ! 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电气设备应进—行抗震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50556【的有关?规定
9!.2.6 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工—作区的?照明可采用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混合照明、局部!照明方式;
【
2! 光?源应:。首选:高效的?节能:产,。品宜选用LED灯;!
! 3 生产车间】及辅助配《套生产最低照度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表9.】。2.6的规定;
!
】
4【 应?急照明、疏散照【明、警卫照明等【应使:用应急照明光—源;
【
5 】多尘埃的场所灯具】选择应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X》的灯:。具
【9.2.7 【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工厂建筑】物、:设备基础、》全厂的共同防雷与】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
2— 接地导体的选择!和对接?地电阻的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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