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分选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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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分选《。分离工?艺流程宜包括除【土、分选废金属【、分:。选,轻物质、砖》混分离、沥青—。-骨料分《离、粉体回收等【环节
【
5.?3.2? 分选分》离工艺宜《。采用干法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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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分选工艺《应根据建《筑废弃物组分的不同!特性采用《筛,选、磁选、风选、】浮选、?光电:分选: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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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设【计分选工艺时宜在一!级破碎之后设—置人工拣选平—台人工拣选》平台应水平布置【于皮带两侧且宜与地!面标高?相同;人工拣—选平台高出地面【时应在平台边缘【设置安全防护栏;】拣选:平台宽度不宜小于】800?mm长度不》宜小:于,6m防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20【0mm
【
:5.3.5 人】工,拣选宜采用平—皮带皮?带宽度不宜超过1】400mm带速【宜,为0.2《m,/s:~,0.5m《/s
【。
5:.3.?6 除土方法【宜采用筛分》法
—
5.3.7 【 金属分选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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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黑!色金属应使用永磁或!电磁除铁器除铁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悬挂式或》滚筒式;《
《
《 2 《。 有色金属》可根据当地固废中有!色,金属的种类和含量选!择合:适,的,分选设备
—
5》.3.8 轻【物质分选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在干法工艺中!轻物质分《选,。。宜采用风《力分选方式、弹跳】式、落差式、负【压抽吸式《并应设?置分级分选》;
】 2 —在湿法工艺中宜采用!浮选法?
5.3!.9 砖混分【离系统?应根据再生》产品对再生材—料的质?量要求选择》当再生骨料用—。于生产结构》用混凝土时分选分离!工,艺流程应包括砖混】分离系统且砖—混分离效《率,不,应低:于85?%
《。
5.3.10! 装修《废弃物分选分离应采!用以风选、筛选【。、磁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的【工艺
【。
5.3.11【 , 沥青骨料的分离】宜采用热振、冷【淬工艺?
》
5.3《.12 分选分】离过程产生》的粉体应回收利【用
《
5.3.【。13 《粉,体回:。。收系统宜设置砂粉分!离、:粉尘收集《等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