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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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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为在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中遵循【国家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以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置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目标《确保生?产活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清》洁环保、节》能减排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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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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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当—建筑废弃《物,中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第39号【令)中?的危险废《物时处置工》艺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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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新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应符合所在地区总】。体规:划并:应,结合当地建筑—废弃:。物存量?、增量的情况—因地:。制,宜,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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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改建、—扩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宜利用原有【。建,筑物、生产》工艺与?装备:及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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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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