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3 — 氢气系统运行管】理 !13.0.1  氢!气,系统运行中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的有关规定外应结】合具体条件》制定操作安全规【程、氢气事》故处理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 , 13.0.】2  从事》氢气系统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均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13.?。0.3?  氢气系统的【操作和维修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不得穿—戴化纤工作服、【工作帽和带钉—鞋严禁?带入:火种: ? 13》.0.4  氢气】设备:、管道、容器及【其保温层《内在投入运行前、检!修动火作业》前或长期停用前后均!应采用氮气进行吹】扫置换并应取样分】析含氢?量不超过0.4%】或含氧量不超过0】.5%后再进行作】业 《。 13.0.】5,  :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的检修应】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并用盲板隔断与!尚在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和】容器的?联系并经氮气吹扫置!换合格后再进行检修! ? 13.0【.6:。  氢气系统运【行操作人员、—。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敲击【。。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检修人员应使用!铜质工具且不得随】意触动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和》容,器 【13.0.7 【 ,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检修后均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泄漏量【试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2.3.1】0条的规定 — 》13.0.》8  运行中—的氢气系统应每年进!行1次检《查,。、监测取得许可证】。书并:保存相关《记录 —。 , 1:3.:0.9  加氢【站有:爆炸危险区域(【房间)?内的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并不【宜超:过1年 》 1》3.0?.10?  :输送或使用氢气的普!通,钢瓶或长《管,钢瓶严禁《将氢气用《完应保留0.2【M,。Pa以上的余压严禁!对气瓶进行敲击、碰!。撞;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防止曝晒 【。 13【。.0.11  【氢气或氢《气设备、容器—和管道中《。的冷凝水不》得随意?排放氢气必》须经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排放;冷凝!水必须经疏水—装置排放至冷凝水排!放装置排放 — 13【.0.1《2  氢气系统运】行中:应至:少每:天人工分析1次室内!或移动氢气设—备内易积聚氢气【处的氢气浓》度;超过规定—浓,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和开《启相:应的事?故通风机 》 13.0!.1:3  加氢站有爆】炸危险区《域(房间)》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并!应指出其危险—性 》。 13.0.14!  加氢站发生氢】气着火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     【1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切》断氢气气源;不能切!。断时只要《有氢气泄漏不应【急于扑灭氢气火【焰; 《。     】2  宜对周围设备!喷水:冷却;?。。 , :     3 ! 应及时《报,警,并,撤离危险区》内,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