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09-2018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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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2  相关人员应按照本标准附录B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检查并记录。

4.1.4  严格按照经相关机构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系统的施工,是保障系统安装质量和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必要条件,因此将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1.5  本条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进场、施工和设计变更、各施工工序完成和交接、安装质量检查等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

4.1.6  为保障系统的功能和性能符合本标准和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对系统部件选型和设置的符合性做出相应规定。

4.1.7  本条规定了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