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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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非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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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本条对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模式时各系!统部:件的工作《状,态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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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非火:灾状态且保》证主电源《供电的前提》下,。基于资源共享和节】能降耗?等,因,素考虑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可:由人:体感:应、声控《感应等方式感应点】亮为人员《提供:辅助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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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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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本条规》定了火?灾状态下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灯:。具蓄电池电源转【换和灯具应急启动的!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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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本条:规定了系统》手,动应急启动控制【。逻辑: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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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本条规定【了系统自动应急启动!控制逻辑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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