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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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