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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