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附录E 】 系统调试、工程检!测、工程《。验收记?录 《 E.【0.1 《 ,调试:人员、监理工程【师、检测或验收的】。主检工程师应按【表E.0.1—-1、?表E.?0.1-2的—。规定对?系,统部件?主,要功:能和:性能、?系统功能进行检【查逐项填写》调试、工《程检测、工》程验收记录 !     根据】系统部件主要功能和!性,能、系统功能的检查!情况调试人员、【监理工程师、检测】。或验收的主检工【程师应在对应记录】框中:勾选相应的记录项□!(√)对不符合【规定的?子项应对《不合格现象做出【完整的描述 】    — 表E?.0.1-1、【表E:.0.1-》2中检测、验—收记录中不》合格:项的判定结》论是按本标准第【6,.0.4条规定【的项目类别划分准则!确定的 — :。     表—E.:0.1-1、表E.!0.1-2中带有“!☆”标的项目和子】项内容为可选项【当现场部件的调试、!工程检测、》工程验?收不涉及此项目或】子,。项时:调试、检测》、验收记录不包括】此项目或子项 】 E》.0.2 》 ,调,试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检测或验收的主!检工程师《应对检查结果确认签!章 【E.:0.3  附录【D的:。记录表格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 E.【0.4  具有打印!功能的控制器调试】、工程检《测,、工程验收过程中】打印机的打印—记录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E!.0.5  调试过!程中:若用:到其他表《格、文件《。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