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09-2018 建标库

附录C  系统材料和设备进场检查、系统线路设计检查和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C.0.1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表C.0.1的规定逐项填写检查记录;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结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结果确认签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员和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检查结果,在对应记录框中勾选相应的记录项□(),对不符合检查内容要求的项目,应做出不合格说明。

    表C.0.1中带有“☆”标的项目和检查内容为可选项,当系统的进场检验、安装不涉及此项目或检查内容时,可不填写。

C.0.2  如果用到其他表格、文件,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