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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