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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