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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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 环境保【护,设计应采取防治【废水、粉尘、噪声】对环境污染的措【施污染治理措施【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的要—求
【17.0.2 【 废水处《理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余热发电系统应【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有中水利用条【。件的应?。采,用中水作为》冷却水的补水;【
》
?。 2 废水处理!后的: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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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酸—碱废水应《采,用,中和处理工艺;
】
【。 2【) 含油《废水:应采用油水分—离,处理工艺;》
,
— 》。 :3) ?生活污水应做—生化处理
】
,
17.《0,.3 余热—锅炉收集的粉—尘应回送到水泥【生产系统《并应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
》
17.0】.4 噪声—。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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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余热发电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有关规定;
】
?
: 2 —噪声防治应选择【符合国家《噪声:控制标准《的设备;
!。
》3,。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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