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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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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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总《平面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泥【生产线改建、—扩建工程的余热【发电车间《应结合生产》系统统筹《规划并应合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拆迁和施工对水】泥生产的影响;
】
】 ,2 余热发电车】间与水泥生产线的】衔接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应明确;
【
《 3 电站】的建筑形式宜与水泥!工,厂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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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余!热发:电主厂房《宜布置在《现有生产线的预【留扩建侧
【
5《.1.3 —站区竖向布置—标高、?形式与排水》设计应与水泥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雨水排除设计相!。协,调
5.!1.4 余热发】电区域的绿化—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余!热,发电与?水泥生产线同步建】设时绿化设计应【统一:规划;
】
2 【。 当余热发电为改建!、扩建工程时车间周!围的绿化设计应与】水,泥,工厂绿化相协调
!。
5.1.】5 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及最:小,防火间距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确定各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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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主要建(构)筑物】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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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 主厂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主【厂房位置应根—据水泥生产线外【。。部汽、水管线、道】路条件及并网接入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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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同—一厂区拥有3条【及3条以上水泥窑时!经采取技术措—施后主蒸汽管线【压力降仍《超,过0.2MPa【或温降?超过20《℃时宜分设》主厂房
》
5.—2.2 冷—却塔或喷水池不【宜,布置在室外配—电装置、《主厂房及主》干道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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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站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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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站区道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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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站区道路应满】足生:产、安装检》修和:消,防要求并应与绿【化、管线、竖向【布置:相协调应与厂内道】路平顺简捷连接路】型、路面结构—应与厂?区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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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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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站区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为站区】服务的支道可采【用单行?车道道宽应为—4.0m~5.0m!道路净空高度—不应:低于4.50m最小!。曲率半径(》道路弧线《内边线?。)不宜小于1—5.0m路肩—宽度应为0.7【5m~1.5m【;
》
:。 《2, 车间引道—道宽应为4》.0:m最小曲率半径(】道路:弧,线内边线)应—为6.?0m;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0】m;
【
《 3 站区道路】及车间引道最大纵】坡不应超过》9%;
【
》 4 路面标高应!与厂区竖向设计【及雨水排《除相适应公》路型:道路:。标高应与附近场【地标高相协》调城市型道路路面】标高应低于附近车间!室外散水坡脚标高】并应满足室外场地排!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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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管线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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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热力管道【可与水泥工艺管【道同:管廊、管架》敷设:;当:管线综合布置发生】矛盾时处理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5.4.2 ! 当地下管线布【置在路面范》围以内时管线—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直埋或地沟敷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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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架空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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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利!用水泥生《产线建(构)筑【物;
】 2 不应!妨碍交通、检修【及建筑物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应做到整齐美—观;
! 3 架【。空,管线:宜与地下管线对【。应布置
】
5.?4.4 《 地下管《线水平净距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地下管线之间或地下!。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的垂直》。净距应根据工程地】。质,、构架基础》形,式,。、检查?井结构、《管线:埋深、管道直径和】管内介质等确定且最!小净距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
5.—4.5 改、扩建!工程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正:常使用地下》管线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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