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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平面布置】 ,。 》 《5.1  一般规定! — 5.1.—1  总《平面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泥【生产线改建、—扩建工程的余热【发电车间《应结合生产》系统统筹《规划并应合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拆迁和施工对水】泥生产的影响; 】    】 ,2  余热发电车】间与水泥生产线的】衔接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应明确; 【  《   3  电站】的建筑形式宜与水泥!工,厂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 5.1.2  余!热发:电主厂房《宜布置在《现有生产线的预【留扩建侧 【 5《.1.3  —站区竖向布置—标高、?形式与排水》设计应与水泥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雨水排除设计相!。协,调 5.!1.4  余热发】电区域的绿化—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余!热,发电与?水泥生产线同步建】设时绿化设计应【统一:规划; 】     2 【。 当余热发电为改建!、扩建工程时车间周!围的绿化设计应与】水,泥,工厂绿化相协调 !。 5.1.】5  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及最:小,防火间距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确定各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 》5.2  》主要建(构)筑物】的,。布,置 ? 《 5.2.—。1  主厂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主【厂房位置应根—据水泥生产线外【。。部汽、水管线、道】路条件及并网接入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    》 2  当同—一厂区拥有3条【及3条以上水泥窑时!经采取技术措—施后主蒸汽管线【压力降仍《超,过0.2MPa【或温降?超过20《℃时宜分设》主厂房 》 5.—2.2  冷—却塔或喷水池不【宜,布置在室外配—电装置、《主厂房及主》干道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 ? 5.》3, , 站区道路 — 【5.3.1》  站区道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站区道路应满】足生:产、安装检》修和:消,防要求并应与绿【化、管线、竖向【布置:相协调应与厂内道】路平顺简捷连接路】型、路面结构—应与厂?区协:。调,一致;? :   —  :2  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 , 5.3.2—  站区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为站区】服务的支道可采【用单行?车道道宽应为—4.0m~5.0m!道路净空高度—不应:低于4.50m最小!。曲率半径(》道路弧线《内边线?。)不宜小于1—5.0m路肩—宽度应为0.7【5m~1.5m【; 》 :。    《2,  车间引道—道宽应为4》.0:m最小曲率半径(】道路:弧,线内边线)应—为6.?0m;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0】m; 【    《 3  站区道路】及车间引道最大纵】坡不应超过》9%; 【    》 4  路面标高应!与厂区竖向设计【及雨水排《除相适应公》路型:道路:。标高应与附近场【地标高相协》调城市型道路路面】标高应低于附近车间!室外散水坡脚标高】并应满足室外场地排!水要求? 《 5.4【。  管线布置 【 ? , 5《。.4.?1  热力管道【可与水泥工艺管【道同:管廊、管架》敷设:;当:管线综合布置发生】矛盾时处理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5.4.2 ! 当地下管线布【置在路面范》围以内时管线—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直埋或地沟敷设 ! : 5《.4.?3  架空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利!用水泥生《产线建(构)筑【物; 】    2  不应!妨碍交通、检修【及建筑物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应做到整齐美—观;  !   3  架【。空,管线:宜与地下管线对【。应布置 】 5.?4.4 《 地下管《线水平净距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地下管线之间或地下!。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的垂直》。净距应根据工程地】。质,、构架基础》形,式,。、检查?井结构、《管线:埋深、管道直径和】管内介质等确定且最!小净距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 5.—4.5  改、扩建!工程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正:常使用地下》管线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