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总平!面,。布置
—
5.1! 一般规定—
:
》
5.1.》1 总平》面,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泥生!产线改建、扩建工】程的余热发》电车间应结合生【产系统统筹规划并应!合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拆迁【。和施工对《水泥生产的影响【;
?
》 2 余热发!电车间与水泥生【产线的衔接》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应《明确;
】
3 】电,。。站的建筑形式—宜,与水泥工厂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
,
?
5.1.2— 余热《发电:主,厂房宜布《置在现?。有生:产线的预留扩建侧】
?
5.》1.3 《。 站区竖向布置【标高、形式与排水】。设计应与水泥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雨水排除!设计相协调
【
,
:
5.1.4 【 余热发电区域【的绿化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余热】发电:与水泥生产线同步建!设,。时绿化设计应统一】规划:;
【 : , 2 当余热【发,电为改建、扩建工程!时车间周围》的绿化设计应—与水泥工厂绿—。化相协调
!
5:.1.5 》 ,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及最小防》火间:距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确定!各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
5.【。。2 主《要,建(构)筑》物,的布置
!
5.2.—。1 主厂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厂房位?置应根?据水泥生产线外部】汽、水管线》、道路条件》及,。并网接入《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
2 !当同:。一厂区拥有3条及3!。条以上?水泥窑时《经采取技《术措施?后主蒸汽《管,线压力降仍超—过0.2《MPa或温降超过】20℃时宜分设【主,厂房
【
5.2《.,2 : ,冷却塔或喷水池不】宜布置在室》外配:电装置、主厂—。。房及主干道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5.3? 站区道路
】
:
《5.3.1 站区!道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站区道路应!满足生产、安装检修!和消防要求并应【与绿化、管线、竖向!布,置相:协调应?与厂:内道路?平顺简捷连接—路,。型、路面结》构,应与厂区协调一【致;
【
: 2 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5.3.2! 站区《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为】站区服务的》支道可采《用单行车道道宽【应为4.0m~5】.0m道路净空高】度不:应低于4《.50m最小—曲率半径(道—路弧线内边线)【不,宜小于15.0m】路肩宽度应为0.】75m~1.—5m:;
》
《 2 车间引道!道宽:应为4.0m—最小曲率半径—(道路弧线内边线】)应为6.》0m;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0m;!。
?
— 3: 站区道路及车间!引道最大纵坡不应】超过9?%,;
:
》 , 4《 路面标》高应与?厂区竖向设计及【雨水排除《相适应公《路型:。道,路标高应与附近【场地标高相协调城】市型道路《路面标高应低—于附近车间室外散水!坡脚标高并应满足】室,外场:地排水要求
【
5.4! , 管线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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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1 :。 热力管《道可:。与水泥工艺》管道同管《。。廊、管?架敷设;《当管线综合布—置发:生矛盾时处理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5.4《.2 ? 当地?下管线布《置在路面范围以内时!管,。线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直埋或地!沟敷设
!5.4.3 — 架空?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应利用】水泥生产《线建(?构)筑物;
】
【2 不《应妨碍?交通:。、检修及《。。建,筑物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应做到—整齐美观;
—
】 3 架》空管线宜《与地:下管线?。。对应布?置,
《
5.4.4 】 地下?管线水?平净距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地下管线之【间或地下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的垂》直净距应根据工程地!质、构架基》础形式、检查井结构!、管线埋深、管道直!。径和:。管内介质等确定且】最小净距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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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改、扩建】工程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正常《使用地下管线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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