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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平面》布置 【 5.1】  一般规定 【 【5.1?.1  《总平面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水泥生产【线,改建:、扩建?工程的余《热,发电车间应结合生】产,系统:统筹规划《并应合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拆迁?和施工对水泥—生产的影响; 】    【 ,2  ?余热发?电车间与水泥—生产线的衔》接,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应明】确; —     3 】 电站的建筑形式】。宜与水?泥工厂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 ? :。5.1.2  【余热发电《主厂房?宜布置在现有生产】线的:预留扩建侧》 5.1!.3  站》。区竖向布置标高、形!式与排水设计—应与水泥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雨水:排除设计相协—调, 5.】1.4  》余热:发电区域的绿化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余热?。。发电与水泥生产线】同步建设时绿—化设计应统一规划;! ?     2】  当?余热发电为改建、】扩建工?程时车间《周围:的,绿化设计应与水【泥工厂绿化相协【调 5.!1,.5  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及最小防火—。间,距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确定各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5.2!  主要建(构【。)筑物的布置 】 ?。。 5.2.1】  :主厂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主厂房位置应根据】水泥生产《线外部汽、水管线】、道路条件》及并网接入》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     2  当!同一厂区拥有—3条及3《条以:上水:泥窑:时经采取技术措施】后主:蒸汽管线压力降【仍超过0.》2MPa或温降超过!20℃?时宜分设主》厂房 《 5》.,2.2  冷却【塔或喷?水池不宜《布置在室外配电【装置、主《。厂房及?主干道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 5《.3  站区道路 ! 5】.3.1《  站区《道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站区道路应满【足生产、安装检修】。。。和消防要求并应【与绿化?、管线?、竖:向布置?相协调应与厂内道路!平顺简捷连接—路型、路面结构【应,与厂区协《调一致;《。    ! 2:  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 5.3.2 【 ,站区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为站》区服务的支道—可采用单行车—道道宽应《。为4.0m~—5.0?m道路净空高度不应!低于4.50m最小!曲率:半径(道路》弧线内?。边线:。),不宜小?于15.0m路肩】宽,度应为0.》7,5m~1.5m【;,  【   2  车【。间引道道宽》应为4.0m最小】曲率半径(道—。路弧线内边线—)应为6.0m;】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0m; 】     3 【 站区道路及—车间引道最大纵坡】不应超过9》%; 》。 ,  ?   4  路面】。标高应与厂区竖向】设计及雨水排除相】适应公路《型道路标高应—与附近场地标高【相协调城市型道路】路面标高应低于附近!车间:室外散水坡》脚标高并应满足室】外场地排《水要求 ! 5.4 —。。 管线布《置 : 5】.4.1  —热力管道可与水【泥工艺管道》。同管廊、管架敷【设,;当管线《综合布置发生矛【。盾时处理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 5?.4.2  当【地下管线布置在路】面范围以内》时管线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直埋或地沟敷【。设 5】.4.3 》。 架空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利用】水,泥生:产,。线建(构)筑物;】 ? :    《 2 ? 不应妨碍交—。通、检修及建筑物】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应做?。到整:齐美观; 》    】 3  架空管线】宜与地下管线对应布!置 》。 5.4.4 】 地下管线水—平净距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地下管线【之间:或地下?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的垂直净距】应根:据工程地质、构架基!础形式、检》查井结?构、管线埋深、管道!直径和?管内介质等确—定且最小净距—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 5.4.!5  ?改、扩建工》程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正常使—用地下?管,线,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