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基本规—定 】 3.0.1  余!热发:电应利用水泥生产】工艺不再利用—的,余热 】3.0.2》  余热发电工程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余热发电工程不应】影响水泥生产正【常,运行; —    — 2  余热—发电工程《不,应提:高熟料可比》综合能耗和降—低熟料产量; 】  》   3《  余热发电—工程宜在水泥生产线!达产稳?定运行后对运行工】况进行热《工标定或调查后实】施; —    》 4:。  :当与水泥《生产线同步建设时废!气参数可《按已投产、条件相】近,的余热发电系统参】数,与水泥工艺设计参数!确定; !    5  原有!水泥生产线》增加余热发电系统】时应核算生》产线中相《关设备能力 【 : 3.0.3【  余热发电设【计指标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 表3?.0.3 余热发】电设计指标(%) ! , 【 3.0—。.4  余热发电系!统自:动化控制《水,平不应?低于: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系统的相关工!艺参:。数应与水泥生产【线控制系统》进行通信 ! 3.0.》5  余《。热,发电系统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