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
,
—。
7.1 产】品出:厂检验
】
【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控制器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
? :a) 主要部(器)!件检查;
】
》 b) 火灾报警功!能试验;
—
— , c) 火灾报警】控制:功能试验;
】
d】) 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
》 e) 屏蔽功能!试验;
《
?
f)】 监管功能试验【;
—
g)【 自检功《能试验;
【
— h)? 绝缘电《阻试验;
》
《
《 i) 《泄漏电流《试验
—
:。 , 每台控制器】在出:厂,前均应进行上述【试验以组件形式出厂!的控制器应配接【相关部分组成整机】。进行上述《试验:其,中任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
:
7—。.2 型式—检验
》
:
7《.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6章6.》1.5?、6.2~6.2】4规定的《实验项?目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
,
:。
7.2.2 】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
—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正式投产满》5,年;
?
【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 ,e,)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
7.2【.3 检验结【果按GB 1297!8中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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