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规范小型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要求,防范各类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单站装机容量0.5MW至50MW小型水电站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1.0.3 小型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应组织建立包括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0.4 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应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1.0.5 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