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雨 水
5.1 一般规定
5.1.1 本标准从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角度出发,要求屋面雨水排水迅速、及时地排至室外管渠或室外地面。当设计种植屋面和蓄水屋面的雨水排水时,设计人员应配合建筑或景观专业,将屋面荷载提供给结构专业,避免超载,影响屋面结构的安全,应按相关规范执行。
当小区地面有雨水控制和资源化利用生态设施时,屋面雨水排水管可采用断接方式,散水排入地面或绿地、坑塘,雨水口溢流排入雨水检查井。
5.1.5 当工程项目有海绵型方面设计时,渗、滞、蓄、净、用、排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技术规范》GB 50400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