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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通:气管 】 4.7.1  !本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公【。共建筑一《个卫生?间(含男《厕和女厕)的便溺或!洗涤用器《具或公共建筑其【他用房配置的卫生洗!涤洁具在底层排【水横支管《单独排水管道的【设计坡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5.】5条、第4.5.】6条要求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的排水】支管合并后排—。出不称为单独排【出 《 4《.7:.2:  执行本条时【。应按:。款的排列顺序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提供切实证据或理由!选,择通气管不伸—顶,的实施方《案如选择设置吸气】阀时吸气阀应经【检验机构检测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系统用吸气》阀CJ 2》02-20》04的?规定 — :4.7.《3 : 本条?第,1款所指“卫生器具!”包含大《便器 】4.:7.7  本条【通,气管和排水》管的连?接见图1 【 《。 , 】 :。 —图1 ?。 ,。几种通气管》与污:水立管?典型连?接模式 !4.7.8 — 本条系根据本【标准第4《.7.2《。条第3款“》……可设《置吸气阀《”的规定提出“【不得:用,吸气:阀替:。代器具通气管—和环:形通气管” 【。 4.7.1!。0  本《标准第4.7.【9条:和第:4.7.10条的自!循环通气系统管配】件的连接《。是根据?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同济大学》合作测?试,研究成果《。确定并在日本测试塔!得到验证本条自【循环通气模式见图】2 》 4.7.—1,。1  本条系针对】排水立?管,顶部设置吸气阀或排!水立管设置》自循环通气系统【的建筑由于排水管】道,系统缺?乏排除?有害气体的》功能故而采取弥补】措施 《 , 4《.,7,.12 《。。 本条对高》。出屋面的通气管【设置作出规定 】     1! , ,本款中规定了通【气管高?。出屋面的高》度当屋顶有隔热【层时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    3  【本款中“《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一般指公共建筑的】屋顶花园、》屋顶操场等这些【地,方需要开阔的场地】、清:新的空气故规定“当!屋面通气管有碍于人!们活动时可》按本标准第》4.7.2条规【定,执行” 》。  》   4  本款】中“建筑物挑—出部:。分”是?指屋檐檐口》。、阳台和雨篷等 】 ? 】图2  自循环【通气:模式: 4【.7.18  汇】合通气管《系指连接排水—立管顶部通气管的横!向管道2《根及:2根以上汇合通气立!管再汇?合时也应按》。污水立管的通—气,立管:断,面积计算避免汇【合通气?管的断面《积,重复计算计算—见图3、表4— — 图3 ! 汇合通《气管计算《图,。 表【4  汇合通气【管计算表《 ?。。 【 :    注表格【中,。以,a,f为最大1根排水】立管通气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