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