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15-2019 建标库

6.5  水的加热和贮存

6.5.1  水加热设备应根据使用特点、耗热量、热源、维护管理及卫生防菌等因素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效率高,换热效果好,节能,节省设备用房;

    2  生活热水侧阻力损失小,有利于整个系统冷、热水压力的平衡;

    3  设备应留有人孔等方便维护检修的装置,并应按本标准第6.8.9条、第6.8.10条配置控温、泄压等安全阀件。

6.5.2  选用水加热设备尚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当采用自备热源时,应根据冷水水质总硬度大小、供水温度等采用直接供应热水或间接供应热水的燃油(气)热水机组;

    2  当采用蒸汽、高温水为热媒时,应结合用水的均匀性、水质要求、热媒的供应能力、系统对冷热水压力平衡稳定的要求及设备所带温控安全装置的灵敏度、可靠性等,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间接水加热设备;

    3  当采用电能作热源时,其水加热设备应采取保护电热元件的措施;

    4  采用太阳能作热源的水加热设备选择应按本标准第6.6.5条第6款确定;

    5  采用热泵作热源的水加热设备选择应按本标准第6.6.7条第3款确定。

6.5.3  医院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机组及水加热设备不得少于2台,其他建筑的热水供应系统的水加热设备不宜少于2台,当一台检修时,其余各台的总供热能力不得小于设计小时供热量的60%。

6.5.4  医院建筑应采用无冷温水滞水区的水加热设备。

6.5.5  局部热水供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设备应综合考虑热源条件、建筑物性质、安装位置、安全要求及设备性能特点等因素;

    2  当供给2个及2个以上用水器具同时使用时,宜采用带有贮热调节容积的热水器;

    3  当以太阳能作热源时,应设辅助热源;

    4  热水器不应安装在下列位置:

        1)易燃物堆放处;

        2)对燃气管、表或电气设备有安全隐患处;

        3)腐蚀性气体和灰尘污染处。

6.5.6  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燃气热水器等在使用空间内积聚有害气体的加热设备。

6.5.7  水加热器的加热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jr——水加热器的加热面积(m2);

          Qg——设计小时供热量(kJ/h);

          K——传热系数[kJ/(m2·℃·h)];

          ε——水垢和热媒分布不均匀影响传热效率的系数,采用0.6~0.8;

          △tj——热媒与被加热水的计算温度差(℃),按本标准第6.5.8条的规定确定。

6.5.8  水加热器热媒与被加热水的计算温度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半容积式水加热器:

    式中:tmc、tmz——热媒的初温和终温(℃);

          tc、tz——被加热水的初温和终温(℃)。

    2  快速式水加热器、半即热式水加热器:

    式中:△tmax——热媒与被加热水在水加热器一端的最大温度差(℃);

          △tmin——热媒与被加热水在水加热器另一端的最小温度差(℃)。

6.5.9  热媒的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媒为饱和蒸汽时的热媒初温、终温的计算:

        1)热媒的初温tmc:当热媒为压力大于70kPa的饱和蒸汽时,tmc应按饱和蒸汽温度计算;压力小于或等于70kPa时,tmc应按100℃计算;

        2)热媒的终温tmz:应由经热工性能测定的产品提供,可按    tmz=50℃~90℃。

    2  热媒为热水时,热媒的初温应按热媒供水的最低温度计算;热媒的终温应由经热工性能测定的产品提供;当热媒初温tmc=70℃~100℃时,可按终温tmz=50℃~80℃计算。

    3  热媒为热力管网的热水时,热媒的计算温度应按热力管网供回水的最低温度计算。

6.5.10  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加热水箱(罐)等的容积附加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贮热水箱(罐)的计算容积的附加系数应按本标准式(6.4.3-1)中的有效贮热容积系数η计算;

    2  当采用半容积式水加热器、带有强制罐内水循环水泵的水加热器或贮热水箱(罐)时,其计算容积可不附加。

6.5.11  水加热设施贮热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置加热盘管的加热水箱、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的贮热量应符合表6.5.11的规定。

表6.5.11  水加热设施的贮热量

    注:1燃油(气)热水机组所配贮热水罐,贮热量宜根据热媒供应情况按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确定。

        2表中Qh为设计小时耗热量(kJ/h)。

    2半即热式、快速式水加热器,当热媒按设计秒流量供应且有完善可靠的温度自动控制及安全装置时,可不设贮热水罐;当其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应设贮热水罐;贮热量宜根据热媒供应情况按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确定。

    3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的水加热器、集热水箱(罐)的有效容积可按本标准式(6.6.5-1)、式(6.6.5-2)计算确定,水源、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的贮热水箱(罐)的有效容积可按本标准式(6.6.7-2)计算确定。

    4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利用低谷电制备生活热水时,其贮热水箱总容积、电热机组功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高温贮热水箱贮热、低温供热水箱供热的直接供应热水系统时,其热水箱总容积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V1——高温贮热水箱总容积(m3);

          V2——低温(供水温度,tγ=60℃)供热水箱总容积(m3);

          1.1——总容积与有效贮水容积之比值;

          T2——高温热水贮水时间,T2=1d;

          T3——低温热水贮水时间,T3=0.25~0.30h;

          th——贮水温度(℃),th=80℃~90℃;

          Qγh——设计小时热水量(L/h)。

        2)采用贮热、供热合一的低温水箱的直接供应热水系统时,热水箱总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3——贮热、供热合一的低温贮热水箱(供水温度tr=60℃)的总容积(m3)。

        3)采用贮热水箱贮存热媒水的间接供应热水系统时,贮热水箱总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4——热媒水贮热水箱总容积(m3);

          △tmm——热媒水间接换热被加热水时,热媒供、回水平均温度差;一般可取热媒供水温度tmc=80℃~90℃,△tmm=25℃。

        4)电热机组的功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电热水机组功率(kW);

          T4——每天低谷电加热的时间,T4=6h~8h;

          M——电能转为热能的效率,M=0.98。

6.5.12  设有高位加热贮热水箱连续加热的热水供应系统,宜设置高位冷水供水箱供水和补水。高位冷水水箱的设置高度(以水箱最低水位计算)应保证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水压。

6.5.13  闭式热水供应系统的冷水补给水管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3.7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水补给水管的管径应按热水供应系统总干管的设计秒流量确定;

    2  有第一循环的热水供应系统,当第一循环采用自然循环时,冷水补给水管应接入贮热水罐,不应接入第一循环的回水管、热水锅炉或热水机组。

6.5.14  热水箱应加盖,并应设溢流管、泄水管和引出室外的通气管。热水箱溢流水位超出冷水补水箱的水位高度应按热水膨胀量计算。泄水管、溢流管不得与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6.5.15  水加热设备和贮热设备罐体,应根据水质情况及使用要求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或在钢制罐体内表面衬不锈钢、铜等防腐面层。

6.5.16  水加热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流型容积式、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的侧向或竖向应留有抽出加热管束或盘管的空间;

    2  导流型容积式、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的一侧应有净宽不小于0.7m的通道,其他侧净宽不应小于0.5m;

    3  水加热器上部附件的最高点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应满足检修的要求,并不得小于0.2m,房间净高不得低于2.2m。

6.5.17  燃油(气)热水机组机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油(气)热水机组机房宜与其他建筑物分离独立设置;当机房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下或贴邻,并应设对外的安全出口;

    2  机房的布置应满足设备的安装、运行和检修要求,并靠外墙布置其前方应留不少于机组长度2/3的空间,后方应留0.8m~1.5m的空间,两侧通道宽度应为机组宽度,且不应小于1.0m。机组最上部部件(烟囱除外)至机房顶板梁底净距不宜小于0.8m;

    3  机房与燃油(气)机组配套的日用油箱、贮油罐等的布置和供油、供气管道的敷设均应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6.5.18  设置锅炉、燃油(气)热水机组、水加热器、贮热水罐的房间,应便于泄水、防止污水倒灌,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6.5.19  在设有膨胀管的开式热水供应系统中,膨胀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热水系统由高位生活饮用冷水箱补水时,可将膨胀管引至同一建筑物的非生活饮用水箱的上空,其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1——膨胀管高出高位冷水箱最高水位的垂直高度(m);

          H1——热水锅炉、水加热器底部至高位冷水箱水面的高度(m);

          ρ1——冷水密度(kg/m3);

          ρr——热水密度(kg/m3),膨胀管出口离接入非生活饮用水箱溢流水位的高度不应少于100mm。

    2  当膨胀管有结冻可能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3  膨胀管的最小管径应按表6.5.19确定。

表6.5.19膨胀管的最小管径

6.5.20  膨胀管上严禁装设阀门。

6.5.21  在闭式热水供应系统中,应设置压力式膨胀罐、泄压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高日日用热水量小于或等于30m3的热水供应系统可采用安全阀等泄压的措施。

    2  最高日日用热水量大于30m3的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置压力式膨胀罐;膨胀罐的总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e——膨胀罐的总容积(m3);

          ρf——加热前加热、贮热设备内水的密度(kg/m3),定时供应热水的系统宜按冷水温度确定;全日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宜按热水回水温度确定;

          ρr——热水密度(kg/m3);

          P1——膨胀罐处管内水压力(MPa,绝对压力),为管内工作压力加0.1MPa;

          P2——膨胀罐处管内最大允许压力(MPa,绝对压力),其数值可取1.10P1,但应校核P2值,并应小于水加热器设计压力;

          Vs——系统内热水总容积(m3)。

    3  膨胀罐宜设置在水加热设备的冷水补水管上或热水回水管上,其连接管上不宜设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