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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雨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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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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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迅速、及时地将!屋面雨水排至室外地!面或雨水《控制:利用:设施和管道系—统
【5.1.2 —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屋面特点【等合理确定系统形】式、计算《方,法、设计参》。数、排?水,管材和?设备在设计》重现期?降雨量时不得—造成屋面积水、泛溢!不得造成厂》房、库房地面—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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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小—。区雨水排水系—统应与生《活污水系统分流雨】水,回用时应设置独【立的雨?水收集管道系统【雨水利用系统处【。理后的水可在中水贮!存,池中与中水合并【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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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建筑小区!在总体?地面高程设计时宜】利用地形高》程进行雨水自流排】。水;同时应采取防止!滑坡、水土流失【、塌:。方、泥石流》、地(?路)面结《冻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技术》措,。施
5.!1.5 应按当地!规,划确定的雨》水径流控制目标实】施雨水控制利用【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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