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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基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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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级配碎石(砾】石)及填《隙碎:石(砾石)基层【的粗骨料《中针片状粒》料含量不应大—于20%含泥量不应!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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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类基层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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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宜采用塑!性指:数为1?0,~15的土土中的】有机质含量不宜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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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水泥可采用强度等】级为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或火山灰水—泥初凝时间不宜小于!3,h;:当采用粉煤灰替【换水:泥时:替代比例可采用【21(?粉煤灰水泥)但替】换水泥用量不应大】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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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石灰?应在使用前2d~】3d消解完毕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应?大于50mm—消解后的石灰—应及时使《用;
【
: 4《。 粉煤灰中S【。iO2、Al—。2O3、Fe—O的质量不应小于粉!煤灰总质量的7【0%温度700℃时!的烧失量不应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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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各》类基层的压实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表7.!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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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各类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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