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 (20—17:年,10:月31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危险住宅的处】。置消:除危险住宅安—全隐患?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住宅的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危险住宅是指住宅】承重结构成》为,危险结构《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按照有关标【准鉴定为D》级的:住宅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住宅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危:险住宅安《全应急?处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危【险住宅处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辖区内住宅安全【隐患进行《常态化、《网,格化巡查并做—好信息记录和—存档接到住宅—安全隐患反映—、报告后《或,者台:风,、特大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以—及灾害实际发生【。后应当组织排查 (!二)发现住宅楼板为!预制:。多孔板且住宅无【构造柱、无圈梁、无!地梁或者住宅楼板】为预制多《孔板:。且住宅建有地下室或!者住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督促】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避险】措施 (三)及时协!助、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危险住】宅处置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危!险住宅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危【险住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到住—宅安全隐患的反【映、报告后》发现依法《。需要鉴定而》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委托鉴定的应!当在七日内向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限期委?托,鉴定通知书;—。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委托鉴》。定的可以委托鉴【定 (二)》对危险住宅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对危—险住:宅的:处理意见和解危期限! (三)《建立健?全危:险住宅信息录—入管理制度统计汇总!。危险住宅有》关数:据发现成片危—。险住宅的《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危险住宅处置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协助、配》。合通知书等送达给】有关部门 第五【条  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不《得破坏住宅承重结构!。 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住宅安全鉴定—在接到?限期委托鉴定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委托鉴定 】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对》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委托鉴定重—新鉴定期《间不停止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  住?宅安全鉴定费用由】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委托鉴】定后认定构》。。成危险住宅的鉴定费!用,由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认定》不构成危险住宅【的鉴定费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担 第七【。条  住宅》有发生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告?知,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督》促,。撤离住宅内人员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关闭危【险住宅、禁止人员进!入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履】。行各自职责 —危险住宅为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唯一《居住:房屋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临时》补助或者安》置措:施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 : 危险住宅的—解危处?置应当?结合住宅实际状【况分类采取下列方】式 (一)危—险住:宅经维?修加固可以继—续使用的或》者经:文物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可—以采取维修加固的方!式 (二《)危险?住宅重建符合—国家以及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重!建申请异地重建【并依法获得批准【的在异地重建前【应当先行拆除原有危!险住宅 (三)危险!住宅重建不》符,合国家以及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由,政府征收、购买或】者产权调换 —前款:所列处置方式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与危险住宅毗连【的建筑必须同时【处置:才能:解危的应当一并予以!处置 违反城乡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运输、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建造?的住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第—九条 ?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破坏住?宅承重结构的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