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
(2017年1】0月31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危险?住,宅的:处置消除危险—。住宅安全隐患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住宅的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危】险住宅是指住—宅承重结《构,成为危?。险结构?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按》照,有关标准鉴定为D】。级的:住宅
第三条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住】宅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危险住《宅,安全应急处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危》险,住宅处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辖区】内住宅安全隐患进行!。常态:化,、网格化巡》查并做好信》息记:录和存档接》到住宅安全》隐患反映、》报告后或者台风【、特大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以及灾害《实际发生后应当组织!排查
(二》)发:现住宅楼板》为预制多孔板—且住宅无构造柱、】无圈梁?、无:地梁或者住宅楼板】为预:制多孔板且住—宅建有地下室或者住!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督促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避【险措施
(三—),及时协?助、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危险住宅处置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 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危险》住宅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危险住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到住宅安全隐!患的反?映、报告后发—现依法需要鉴定而】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委:托鉴定的应当在七日!内向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限期】委托:鉴定通知书;—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委【托,鉴定的?可以委托《鉴定
(二)对危险!住宅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对危险住宅!的处理意见和解【危期限
《(三)建立健—全危险住宅》。信息录入管理制【度统计汇总》危,险,住宅有关数》据发现成《片危险?住宅的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危险住宅处置】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协助、配!合通知书《等送达给有关部门】
第五条 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不得破坏住宅承【重结构
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住宅?安全鉴定在》接,到限期委托鉴定【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委托鉴【定
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对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委托鉴定【重新鉴定《期间:不停止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 住》宅安全鉴定》费用由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委托鉴定后》认定构?成危险住宅的鉴定】费,用由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认】定,不构成?危,险住宅的鉴定费【。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担
第七条 — ,住宅有发生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告知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督促:撤离住?。宅内人?员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关闭危》险住:宅,、禁:。止人员进《入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履行各自职责
危】险住宅为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唯一居住—房,。屋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临时补助或者【安置措?施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 ? 危:险住:。宅的解危处置应当】。结合住宅实际—状况分类采》取下:列,方式
(《一,)危险住宅经维修】加固可以继续使用的!或者经文物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可【以采取维修加—固,的方式
(二)危】险,住宅重建《符合:国家以?及,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重建申请》异地重建并》依法:获得批准的在—。异地重建前应当先行!拆,除原:有,危险住宅《
,。(三)危《险住宅重建不符合国!家以:及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由,政府征收、购买或】者产:权调换
前款所【列处置?方式: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与危险住宅—毗连的建筑必—须同时处置才—能解危的应》当一并?予以处置《
违反城乡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运输、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建造的住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第九条! ,。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破坏住宅承重结构!的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