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
(20】17年10月3【1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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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危险住【宅的处置消除危险】。。住宅安全《隐患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住宅的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危—险住宅是指》住宅承重结构成为危!险结构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按?照有关标《准鉴定为D》级的住宅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住宅《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危险住宅安全—应急处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危险住《宅处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辖区内住宅安全!隐患:。进行常?态化、网格化巡查并!做好信息记录和【存档接到住宅安全】隐患反映、报告后或!者台风、特大—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以》及,灾害实际发生—后应:当组织排查
(【二)发现住宅—楼板:为预制多《孔板且住宅无构【造柱:、无圈梁、无地【梁或:者住宅楼板为预【制多孔板且住宅建】。有地下室或者—住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督促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避险【措,施
(三)及时【协助、?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危险住宅处置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危险—住宅:。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危险住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到,住,宅安全隐患的—反映、报告》后发现?依法:需要鉴定而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委托鉴定》。的应当在七日内向】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限:。期委托鉴定通知书】;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委》托鉴定的可以委托鉴!定
(二《)对危险住宅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对危险住》宅的处理意见和【解危期限
(—三)建立健全危险】住宅信息录入—管理:制度统计汇总危【险住宅有关数据发现!成片危险住宅的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危》险住宅处置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协—助、配?合通:知书等送《达给有关部门
第】五条 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不得】破坏住?宅承重结构
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住宅安》。全鉴定?在接:到限期委托鉴定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委托鉴定】
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对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委托鉴定》重新鉴定期》。间不停止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 住宅安!全鉴定费用由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委《托鉴定?后,认定构成《危险住?宅,的鉴定费用由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认?定不构成危险住【宅的鉴定《费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担
第七条 !住宅有发生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告知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督!促撤离住宅内人员】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关闭危险住宅、!禁止:人员进?入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履行各自职责
!危险住宅为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唯,一居住?房屋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临时【补助或者《安置措?施,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 危》险,住宅的解危处置【应当结?合住宅实际状况【分类采取下列—方式:
(一)危险住宅】经维修加固可—以继续使《用的或者《。经文物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可以采取维修—加固的?。方式
(二)危险】住宅:重建符?合国家以及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重建申请异【地重建并《依法获得批准的在】异地重建前》应当先行拆除原有危!险,住宅
(三)危险】住宅重建《不符:合,国家以及省有关规定!的可以由政》府征收?、购买或者》产权调?换
前?款所列处《置方式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与危?险住宅毗连的建【筑必须同时》处,置才能解危》的应当一《并予以?。处置
违反城乡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运,输、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建造的住【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住宅使用安全责任人!破坏住宅承重结【构的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