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灾后处?置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规定?做好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财政、旅游、农牧】、交通、《民政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承担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七【。条 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确定:县(市、区)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同级应急【主管部门备案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本县(市、【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措施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森林防火区的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并定期组!织火灾扑救》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条 【森林跨行《政区域或《者森林与草》原交界的《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森林防】火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和】联防制度共》。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 ,贺兰山、六盘山、】罗山、?南华:山自然保护区全年】为森:林,防火期, 其中【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为本自治区其【。他区域?森林防火期其中1月!15日至4月—15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调【。整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调整后的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森林》、林木、林》地分布范围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并根据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划定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防火区和高火—险区应当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森林防】火区应当设置火情】瞭望台(《塔,)开设防火隔离带】
第十三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第十四条 穿越森】林防火区的铁路、】公路、?。电,力、电信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其经?营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设置固定!的森林防《火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在森林防】火区经营《宾馆、饭店、食【品,摊点、娱乐场所及旅!游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工!矿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防》火,设施、器材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 在:森林防火《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项目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在—森林防?火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计划烧除、造林】、,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森林防火》期内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的—生,产或者生活用火【行为落实相》。应的森林防火措施】后有组织《地进行
第十—七条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野外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
(【二):吸烟、烧纸、烧香】、生火取《暖、:野炊、烧烤、使用火!把照明等;
(【三)电网狩猎、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
(四)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五》)其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
第十九条 】森林防?火期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执行检查任务时应当!佩戴专用标志—
第:二十条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
!护,林员履行以下—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宣传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二)】。巡护森林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三?)瞭望?监测森林火情及【时报告森林火情并酌!情先期处置;
【。(四)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护林】员在执行森林防火任!务时应当佩戴森【林防火标志》森林防火标志式样】由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确定】
第二十一》条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主管部】。门、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单位应当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和!。专用应急通信设备
!第二十二条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应当【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桥梁时免缴—车辆通行费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响应》措施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森林防】火道路、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和防火设施设备不得!干扰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 《每年3月《为本自治区森林防火!宣传月
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等单位应当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对进入其【经营管理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十七—。条 森林《火灾建立《火情:必报制度
》。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的应当立即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一)【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二)!受害森林面积2公】顷以上的;》
(三)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者死】。亡的;
(四—),。威胁居民区(—点)或者重要设施】的;
(五)除第】一,项、第?二,项外其他林》地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的;
(七)】与其他省区交界地】。区的;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八条 发生森—林火灾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调《集应急?人员、?物资、装备统—一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的】应当设立现场指挥】部
第二十》九条: 重大、特别—重大火?灾发生后气象、通】信、卫生、交通【、民:政、: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服从火场《总指:挥的调度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推—诿和拖延
火灾【发生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第,三十条 为阻止火】灾蔓延避免重大损】失火场总指》挥有权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划】定警戒?。区,在火场周围实施交通!管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等
第三【十一条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公开森林火灾信】息森林火灾信息【。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传播虚假森!林火:灾信息
第四—章 灾后处置
第三!十二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调查—报告并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
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森林火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处理结果应】当,公开
第《。三十三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扑火的扑火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其他人员参【加扑火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费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解:决
:第,三十四?条 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进行!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相【关待遇;《属于:抚,恤范畴的按照—抚恤相关《规定给予抚恤
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按【照自:治区见?义勇为规定执行【;死亡并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报请设区的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决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森林防!火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有本办!法第十?七条禁止行为—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补种树木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道路、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防火设施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