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建【筑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
【 —为切:实做好辖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西宁》市建设领域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协!调联动坚《决遏制拖欠工资【行,为发生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源》头预防
】 (一)摸清底数!区建设?局作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摸清:辖区内?。建筑工程领域续建和!新建工程项目底数设!立台账?指导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质【的单:位
《 《(二)收缴工资【保证:金区人社局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按比例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比例?为建设项目总价款的!6%分别由建设【单位缴?纳2%、《施,。工单位缴《。纳2%、劳》务公司缴纳2%【并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使用【同意书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拖《欠行为?且信誉良好的企【业经:。人社局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可适》当降低该《企业下一项目的缴纳!。比,例对发生过拖欠行为!的企业?提高该企业下一项】目的:缴纳比例
》 ? (三》)办理开复工—。手续由区人社—。。、,安监、环保、城管、!建设局实《行“五部门联—审”依据区人社【局提供的工资保【证金缴纳凭据及无】。拖欠:工资:证明方可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办理开复工手—续;对于上年—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施工》企业且?仍未:清欠的一《律不予?。办,。理开:复工手?续,
: , :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加强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对纳入区级!政府投资《的项目和实施—审,批制的项目在办理】审批立项手续时【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一律不予【审批;对纳入—。社会投资实》施备案制的项目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一律不予备案—
? 由区—人社、安监、—。环保、城管、建设】局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建》筑工地开复》工联审办公室集中为!。辖区建设施工项目】办理开复工审批手】。续
二、《动态监管
— , (一)【区人社?局监管重点》
《 ?1.加?强,常态巡查《和案件专《查检:查指导建筑工地用】工备:案情况?、工伤保险缴纳、指!导,施工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 : 2.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建】筑工地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公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在建筑工【地公布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相关】信息:等情:况
3!.督促检《查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入场管理》情况健?全,。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进出《工作场所记录、在工!地的考勤记录
】 4.【责令施工单》位签订按《月支付务工人—。员工:资承诺书并将支【付情:况在建?筑工地进《行公示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花名册报区人】社局备案
— 《 5.?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建立》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实!行,银行代?发制度
— 6.对发生!过欠薪欠保纠纷、】经营状?况,不佳、工资发放不及!时的建设工程单位】重点:排查依法处置
! : 7.每》月牵:头组织各相关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例会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 : (二)【区建设局监管重点】
《 1.》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对《增加项目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 , 2》.整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行为
? , ? 3.督促—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 4《.对:涉及省、《市实施的项目积极与!上级住?建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
!。 《(三)区安监局监】管重点
》 《 1.?联合区?建设局开展施工工】地安全防护设施【的现场检查重点整】治施工工地“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2】.牵:头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农民】工,及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 (四)区!环保、城管》局监管重点》
对建!筑工地?。开展检查严》格落实“五个百【分百”要《求督促各建筑—工地实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栏、裸【露,土地及暂《不,使用的裸露地表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洒水降尘》作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管等:工作
》 ? (:五)各镇、街道办事!处监管重点
【 1.【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
— : 2.—各镇、街道协调【区新:村安置?办公室重点对—新村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筹措—方式等进行审核【。、把关对新村安【置,房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批—
, 》 3.督《促新村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做好》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人社、建《设,局,通报
三、》依,法处置?
【 ,(一:)启:用工资保证》金区人社局》对辖区建筑施—工项目所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经协调仍不能按期】。支,付的依?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公司签【订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使用同意书动用项】。目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会同—区建:设,局责成?建筑施工企业支付】或要求建设》单位垫付
— (—二):建立诚信《机制在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对于发】生欠薪问《题的企业或》个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计入】当年诚信“黑名【单”区法院、发【改、建?设,、人社、《公安、安监局—同步进行通报将【其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公?示,
? ? (:。三)加强施工监管】区建设局配合区人】社,局解决因拖欠工程】款、违?法分包、《转包导致的》欠薪案件《。对欠:薪数额大《、人数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逐级报请省、!市相关部门取消其】资质并提《出清出?辖区建筑《市,场的意见建议
! ? (四)开展联合执!法在辖区建筑工地停!工前: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相关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认》真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 (五)依法立案侦!查
: —1.对区人社—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欠薪】。案件区公安分局【应立即依法立案侦】办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账户》。防止欠薪逃逸和【转,移财产?等行为
! ,2.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 —。3,。.区公安分》局应主动参与处置恶!意讨薪、以》。讨薪为由进行欺【诈恶意组织》无关人员制》造,恶性群体性》事件或者拒绝—、阻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干扰》务工人?员依法申诉、—追讨工资《的事件
》。 (六)完!善监督机制区检察院!督,。促区人?社局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时移送区公安分【局监:督区公安分局对移送!的案件及《时立案
— (七)提】供法律援助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八—)开辟?绿色通道区法院【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及?时审判、及时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依法】提供司法救助减、】缓、免?交诉:讼,费
(!九)信访《接待工作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事件区信访—局做好?信访接待、》情绪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协调督促区人社、】建,设及相关部门配合解!决,
《 (《十):履行监管责任
! 1.—区人社局要切实履行!好建筑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的监管责任积极主动!协调: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处置
】 《 2.各》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向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3!.各:责任单位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区委区政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4.!对清欠?。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且处置不【及时引起事态扩【。散的区政府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5.!。本实施?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6!. 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实施?行政管理的需—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
,
关于城北区【建筑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
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
【
? 现《将城北区《建筑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工作作《如,下,说明
】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 ,。 , 按照区委、区【政府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区人】社局结合北区建筑领!域拖欠工资问—题较突出的实—际通过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逐步规范建!筑领域?劳务工?资支付强化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确保农民工】切身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和辖区》和谐稳定
】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由区人社局自201!。7年春节过》后,着手起草办》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14]—1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18号)、西宁【市建设?领域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1!0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起草了办《。法区政府数次召【集区发经《、法院、建设—。、安:监、环保、城—管、公安、司法部】门及各镇《、街道负责》人进行?讨,论修改并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意见对—办法:再次进?行修改?并征求了《。省、:市人社部门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送审【稿
》 三、主—要修改内容说—明
】第一部分 》源头预?防
《 《(一:)将原有“摸清底】数”中?“区建设局作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摸清辖区内!。建筑:。。工程领?域续建和新建工程项!目底:数,按续建、新》建项目?分类设立台账收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工程承包!、分包合同复—印,件、工程款和人工】工资账户《。分设的凭据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项?总结提炼为》“区:建设局作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摸清《辖区内?建筑工程领域—续建和新建》工程项?目底数设立台账”】。并增加“《指导: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质的单》位”
》 (二)收】缴工资保证金为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的管理正面》引导企业避免欠薪】行为:增加了“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拖欠行为!且信誉?。良好的企业》经人社局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可《适当:降低该企《业下一项目的缴纳】比例对发生拖—欠行:为的企业提高—该企业下一》。项目的缴纳比—例,”内容
— 第二部【分 动态》监,管,
【(一)?鉴于人社《局,日常工作《中已将涉及区建【设局:监管重点中的一些】工作:内容故将原有“区】建设:局监管重点》”中的第1条—、第:2条:、第4?条(1.《在建筑工地公布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相,关信息?等情况 2.检查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入【场情:况健全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进出工作】。场所记录、在工【地的考勤记录 【4.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建立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实行【银行代发制度)三条!内容划转到“—区人社局监管—重点”中
【。 , (二)修改原!有“区建设局监管】重点”?第3条中“检查建】设施:工项目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增加项》目,是,否签:订,合同”为现有第1条!“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对增加项目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 (三)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将原有“区建【设局监管重点—”中的第6》条,“严肃查处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和—个人现?象”:修改为现“区建设】局监管重《点”中第2条“整】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行为”!
— ,。(四)在原》。各镇:、街道办事处监管重!点中第2条增加【。了“对新村安置【房,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批”:内容
】 第三部分 — 依法?处置:
》。 (一)结合区】建设局职责原有第三!条“施工监管许【可”中增加“配合】区人社局《解决因拖欠工程【。。款、违法分包、【转包导致的欠薪案】件”内容
【 (》二,)为有效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新增第四块“联!合,执法”
【 (三)—“依法?。。立案侦查《”中新增《第2条“ 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 , 对原“依法立案】侦查:”中第2条中—区公安分局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内容进行!细化:并修:。改,为第3条《“区公安分局—应主动参与处置恶】意讨薪、《以讨薪为由》进行欺诈恶意—组,织无关人员制造恶性!群体性事件或者拒】绝、阻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干扰务工!人员依法《申诉、追《讨工资的事件”
! , (》四)为切实跟进拒不!。支付移送案》件进程?新增第六条》“,。完善监督机制区检察!院督促区《人社局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时?移送区公安分局监】督区公安分局对移送!的,。案件及时立案”【
, : (五—)“履行《监管责任”》明确原第《3条中“第一时间】报告”对象为区委】、区政府
】 , 细化原有第4条!中的追责情形将区】政府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责任的情形【由原来的《“对清欠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到位导致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改为?。现有的“对清—欠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且处置不及时引起】事态扩散的”
【 (六】)增加一条“本实】施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 四、文—件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限
》 本办法由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本办【法的发布《日期为201—。7年8月1日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实施【行政管理的需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