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依!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用于支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年初】预算安排用于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负责—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审核和预算分解下达!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市(州)、】县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和工作清!单,建议方案《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工作?指导:市(:州)、县《。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
等相关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水利《部门:。的职责分工由各地依!据,本实施?。细则:和当地实际》确定
第三章— 使用范《围
第五条》 ,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范围【。包括
(一)农【。田水:利建设主《要用:于,农田及牧区饲—草料:地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含“五《小,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及配套机耕道(!桥)、农业灌—排电力设《。施、灌溉《计量设?。施建设
(二)中小!。河流治?理及重?点县综合整治主要】用于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及中小河】流重点县的水系综合!整治
(三)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主要用于新建!小,型水库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淤地坝治理主要用】于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
(六)河湖水系!连通项目主》。要用于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等
(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主?要用于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八):。山洪灾害《防治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等;
(九)【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主】要,用于补助农田—水利设施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支出等?
(十)其它水利】支出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水利?项目
水利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县级可按照从严】从紧、据实列支的原!则在水?利发展资《金中列支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验收《等,费,所需费用列支比例】。不能超过该项目资】。金的6%《不足:。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省《、市(州《)两级不《得在:水利发展资金中提】取上述费用
水利】发展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中央基建投】资已安排资金的【水利项目
》第四:章 :。资金分配
第六条】。 水利发展》资金主要实行“大专!项+工作《清单”?模式管理资金分【配主要?。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县因素法的【分配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目】标任务(《权重50%)以财政!部、水利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相关—规划为?依据参考各地—区耕地面《积、灌溉面积—、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规划或方!案明确?的,分县:任务量等进行测算
!(,。。二)政?策,倾斜(权重20%)!以县级脱贫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水利建【设和:。。改革:。任务为?依据测算
(三)】绩效因素(权重30!。%)根据上一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结果、各类专项检】查结果、《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结果【。等依据?测算
工作清单【主要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支出方向》、具体任务指标等】
,对国家确定的试点】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可采取!项目法分配
第【七条 对切》块下达的水利发展】。资金县级水利—、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下达的工【作清单要求》及时分解《细化:资金:投向按资金投向细化!区,域,绩效目标并》于,省级资金下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报市(—州,)水利?、财政部门审核
】第八条 《对县级上报的—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市(州》。)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于省:级资金下达后的2】0个:工作日?完成各级绩效目【标批:复下达工作》绩效目?标批:。复作为绩效评价依据!同时将汇总形成【的,本地区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及各县】绩效目标批复一【并报送省财政厅【、水利厅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九!条 水利发展资【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省财《政厅会同水利厅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水利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地方】。。水利:需,求编制水利发展资】。。金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预【算
第十条》 省水利厅汇—总编制完成的以水】利发:展资金为主要资金】渠,道,的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应商?省财政?厅同意后印》发实施市(州)、】县级水?利部门在编制本地】区水利发展资金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时应充—分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 :市(州)、》县水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围!绕水利相关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
【第十:二条 ?水利发展《资,金鼓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农?户、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创新项目投资【运营机制;》注,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统筹使用资金有】关规定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的统筹【整合市(州)、县】。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在完成《省级明确的工作清单!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区情?况统筹安排》各支出方向的—资金额度分》配,给贫困?县的水利发展—资,金按照?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水利!发展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结转结余的资—金按照预算法—和其他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属《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水利?发展:资金分配、使用【要公开透明市—(州)、县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对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相关》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限应:覆盖项目《。建设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地点应在】项,目建设点显要—位置
第六章 绩】效监管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的监督检》查分配、使用—。、管理水利》发展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 水利发展资金申!报,、使用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对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水利》发,展资金分配、项【目安排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市(州)》、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参照本【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抄送省财政厅、】水利厅?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日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16〕19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