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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依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用:于支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年初预算安—排用于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负责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审核和预算分解!下达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市(州)、县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和工作清单!建议方案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工作指导【市(州)、县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 —等相关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水利部门的!职责分?工由各?地依据本实施细则】和当地实《际确定 第》。三章 使用》。范围 第《五条 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范围包—。括 (一)农田【水利建设主要—用于农田及牧区饲】草料地?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含“五】小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及配套机耕道(桥)!、农业?灌排电力《设施、灌溉计量【设施建设 (二【)中小?河,流治理及重点县【。综合整治主要—用于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及中小河流重【点县:的水系综合整—治, (三)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主要!。。用于新建小》型水库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淤地坝】治理主要用于—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 《(六:)河湖水系连—通项目主要用于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等 (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主》要用于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八)—山洪灾害《防治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等; (九)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主要用于补【助农田水《利设施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支出等 (【十)其它《水利支出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水利项?。目 水利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县级可》。按照从严从紧、据】实列支?的原则?在水利?发展资?金中列支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验收》等费所?需费用列支比—例不能超《过,该项:目,资金的6%不足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省、市【(州:。)两级不得在水利】发展资金《。中提取上述费用【 水利发展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中!央基建投资已安排资!金的水利《项目 第四章 资金!分配 第六》条 水利发展资【金主要实行“—大专项+工作—清单”模式》管,理资金?分配主要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县因素法的分—配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目标任务(权重5】0,%)以财政部、水】利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相关规?划为依据《参考各地区耕地面】积、灌溉《面,积、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规划或方—案明确?。的分县任务》量,等进行测算 —(二)政策倾斜(】权重20%)以县级!脱贫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水利【。建设和改革任—务为依据测》算 (?三)绩效因素(权】重30%《)根据上一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结—果、各类专项检查】结果、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结果等依》据测算 工》作清单主要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支】出方向、具体任务】。。指标等?。 对国家确定的【试点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可采取项目—法分配? 第七?条 对切块下达【。。。的水:利发:。展资金县级水利、】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下达的工作清【单要求及《时分解细化资金投向!按资金投向细—。化区域绩效目标【。并于省级资金下【。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报市(州《),水利、财《政部:门审核 《第八条 对县级上】报的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市(州)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于省级资金下】。达后:的20个工作日完】成各级绩效目标批】复下达工作绩效目标!批复:作为绩?效评价依据同时将】。汇,总形成的本地—区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及各》县绩:效目标批复一并报】送省财政《厅、水利厅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九条 水利【发展资?。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省财政【厅会同水《。利厅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水利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地?方水利需求编制水】利发:展资金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预算 —第十条?。 省水利厅汇总【。编制完?成的以水利》发展资金为主要【资金渠道的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应—商省财政厅同—意,后印发?实施市(《州):、县级水利部门在编!。制本地区水》利发:展,资,金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时应充分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 市(州—。),、县水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围绕水利相关!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 第《十二条 《水利发展资金鼓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农户、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创》新项目投资运营机制!;注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统筹使用资金】有关规定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的《统筹整?合市:(州)、《县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在完成?省级明?确的工作清单—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区情况《统筹安排各》支出方向的资—金,额,度分配给贫困县【的水利发展资—金按照?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水利?发展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结转结余的资!金,。按,照,预,算法和其他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属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水利!发展资金分》配、使用要公开透明!。市(:州)、县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对!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相关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限应覆?盖项:目建设?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地点应在项!目建设点显要位置 !第六章 绩效—监管: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的监督检查分配、使!用、管理《水利发展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 水利发展资!金申报、使用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对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水利发展资金分配!。、项目安《排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市—(州)、《。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参照本—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抄送省财政厅、水!利厅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日【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16〕1!9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