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依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用》于支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年初预】。。算安排用于》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负责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审核和预算分解】下达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市(州)、县【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和工作清单建!议方案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工,作指导市(州)、县!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
等相关《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水利部—门的职责《分工由?各地依据《本实施细则》和当地实际确定
第!三,章 使用范围
第五!条 :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范围包括
(一!),农田水利建设主要用!于农田?及牧区饲《草料地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含!“五小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及》配套:机耕道(桥》)、农业灌排电【力设施、灌溉计【量设施?建设
(二)中【小河流治理》及重点县综合整治主!要用于?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及!中小河流重点—。。县的水系综合—整治
(三)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主要:用于新建小型水库】。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淤地—坝治理主要用于【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
(六—)河湖水系连—通项目主要用于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等
(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主要用于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八)山?洪灾害防治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等;
(九)!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主要用?于补助农田水利设施!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支出—等
(十)其它水】利支出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水利项目
水利!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县》级可按照从严从紧、!。据实列支的原—则在水?利发展资金中—列支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验收》等费:所需费用列支比例不!能,超过该项目资—金的6%《。不足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省、市(!州,)两:。级不得在水利发展】资金中提取》上述费用
水利发展!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中央》基建投资已安—排资金的水利项目】
第四章 资金分】配
:第六条 《水利发展资金主【要,实行“大《专项:+工作清单》”模:式管理资金分—配主要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县:因素:法的分配《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目》标任务(《权重50%)以【财政:部、水利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相【关规划为依》据参考各地区耕地面!积、灌溉面积—、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规划或方—案明确的分县—任,。务量等进行》测算
(二)政策】倾斜:(权重20%)以】县,。级脱:贫,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水利—建设和改革任务为依!据测算
(三)绩】效因素?(权重30%)根】据上一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结?果、各类专项检查结!果、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结果等依》据测算
工作清单主!要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支》出方向、具》体任务指标等
【对国家?确,定的试点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可》。采取项目《法分配
第七条 】。对切:块下达?的水利发展资—金县级水利》、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下达的—工作:清单要求《及时分?解细化资金投—向按资金投》向细化区域绩效目标!并于省级资金下【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报《市(州)水利—、财政部门审—。核
:第八条 对》县级:上报的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市(州?)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于省级?资金下达后的20】个工作日《完成各?级绩效?目标批?复下达工作绩—效目:标批复作为绩效评】价,依据同?时将汇总《。形成的本地区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及各县绩效目!。标批复?一并报送《省财政厅、》水利:厅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九条 【水,利发展资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省】财政厅?会,。同水利厅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水利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地:方,水,利需求编制水利【发展资金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预算
第十!条 省水《利厅汇总《编制完成的以水利】。发,展,资金为主《要资金渠《道的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应商》省财:。政,厅同意后印发—。实施市(州》),、县级水利部门在编!制本地区水利发展】资金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时应充》分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 《市,。(州:)、县水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围绕水利相关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
?第十二条 水利发】展资金鼓《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农》。户、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创新项目—投资:运营机制;注—。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统筹使用资!金有关规定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的统筹【整合市(州》)、:县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在完成省级明确的】工作:清单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区情况】统筹安排各支出方】向的资金额》度分:配给贫?困县的水利发展【资金按照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水利发展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结转结余的资—金按照预算法和其】他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属》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水利发展资金—分配、?使用要?公开透明市(州【)、县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对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相关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限【应覆盖项《目建:设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地点应在项【目建设点显要位置】
第六章《 绩效监管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的监督!检查分配、》使用、?管理水利发展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 水利发展资金申】报、使用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对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水利发展资金分配、!项目安排《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市(州—)、: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参照本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抄送?省财政厅、》水利厅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日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16【〕19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