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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依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用,。于支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年初:预算安排《用于: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负责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审核和预《算分:解,下达: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市—(州)、《县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和工】作清单建议方案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工作—指导市(州)、【县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 :等相关?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水利部门的!。职责分工由各地依】据本实施细》则,。和当地实《际,确定 ?第,三,章 :使用范围 第五条 !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范围包括 (—一)农田《水利建设主》要用于农《田,及,牧区:饲草料地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含】“五小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及配套机耕【道(桥?)、农业《灌,排电力设施、灌溉计!量设施?建,。。设 (二)》中小河流治》理及重点县综合【整治:主要用于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及中小—河流重点县》的水系综合整—治 (三)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主要用于新建小型】水库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淤地坝治理》主要用?于,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 (六)河湖】水,系连通项《目主要用于》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等 (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主要用》于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八)【山,洪灾害防治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等; (九)!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主?要用于补《助农田水利设施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支【出等 (十)其它】水,利支出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水利》项目 ?。水利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县级可按!。照从严从《紧、据实列支的【原则在水利发展资】金中列支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验收等费》所需费用列支比例】不能超?过该项目资金的6%!。不,足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省、市(州)两【级不:得在水?利发展资金》中提取上述费用【 水利发展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中央—基建投资已安排资】金的水利项目 第四!章 资?金分:配 第六条 水利】发展:资金:主要实行“》大专项+工作清单】”模式管《理资金分配》主要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县因素法》的分:配,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目标任务(权—重50%)以财政】部,、水利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相关规划《为,依据参考各地区耕地!面积:、灌溉面《积,、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规划或方案—明确的分县任务【量等进行测算—。 (二)《政策:倾斜(权重2—0%)以县级脱贫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水:利建:设和改革任务为【依,据测算 (》三)绩效《因,素(权?重30%)根据【上一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结:果、各?类专项?检查结?果、: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结果:等依据测算》 工作清《。单主要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支出《方向、具体任务指标!等 对国家确—定的:。试点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可!采取:项目法?分,配 第七条》 对切块下达—的水利发展资金县】级水利、《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下达的?工作清单要》求及时分解细化【。资金投向按资金投向!细化区?域绩效目标并—于省级?资,金下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报市【(州)水利、财【政部门审核 第【八条 ?。对县级上报》的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市!(,州):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于省级资金!下达后的20个【工作日完成各级绩】效目标批复下达工作!绩效目标批》。复作为绩效评—价依据同《时将汇总形成—。的本地区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及各县绩《效目标批复一并【报送省财政厅—、水利厅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九】条 水利发展资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省财政厅会!同水利?厅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水《利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地方水利需求—编制水?利发展资金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预算 》第十条 省水利【。厅汇:总编制完成的以【。水利发展资》金为主要《资金渠道的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应商】省财政厅同》意后印发《。实,施市(州《)、县级水利—部门在编制》本地区水利发展资】金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时—应充分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 市(州)、!县水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围绕水利相关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 第十?二条: 水利发展资—金鼓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农户、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创新项目投资—。运营机制;注—。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统?筹使用资金有关规】定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的统筹整合》市(州)、县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在完成省级明!确的工作清单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区情况统筹安排【各支出方向的资金额!度分配给《贫困县的水利发展】资金按照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水利发展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结《。转结余的资金—按照预算法》和其他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属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水利发展资!金分:配,、使用要公》。开透明市(州)【、县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对?水利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相关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限应覆盖项目建设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地点:应在项目建设点【。显要位置 》第六章 绩效监管】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的监督【检查分配、使用、管!。理,水利发展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 水利发展资金申报!、使用?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对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水利发展资金!分配、项目》安排: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市】(州)、《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水【利,部门参照本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抄送《省财政厅、水利厅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日】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16〕19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