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医用气体系统—检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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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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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新建》系统的检验与—验收包括了系—统,中的所有设备及其部!件如压缩机组中的压!缩机、干燥机—、过滤系统、减【压装置及管》道、管道附件、报警!。装置等对于》系统的改《扩建相应部分限于拆!除、更换《。、新增或被分—。离部分的区》域,其检验与验收是变】更点至?使用端的气体—供应区域对》未影响管道》系统的气源》设备或?气体报警器更换时】只需要对这》些设备或《报警器进行功—能检验即可但是当改!扩建部分影响到原】有,系统:的整体性能时—还,应该对与改扩建相关!的部:分进行流量、压力方!面,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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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报警器!外管道上任何连接】件的拆除、》更新、增加都—视为系?统改、扩建或维修】气源设备或气—体报警器内零配件的!拆除、更《换或增加视为气源设!备或报警器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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