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51-2012 建标库

9  医用气体系统设计

9.1  一般规定

9.1.6  关于麻醉废气排放流量的有关问题的说明:

    按BS6834:1987规定,对于粗真空方式的麻醉废气排放,医生控制使用压降允许1kPa时,最大设计流量应能达到130L/min,压降允许4kPa时,最小设计流量应能达到80L/min。按ISO7396-2规定,对于引射式麻醉废气排放,所需的器械空气医生控制压降允许1kPa时,最大设计流量应能达到80L/min,压降允许2kPa时,最小设计流量应能达到50L/min。

    鉴于国内麻醉废气排放系统有关标准均按照ISO系列标准规定,因此本规范也按照ISO8835-3:2007进行规定,未采纳英美等国流量更大的数据。但实际使用中应注意到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的麻醉设备对于废气排放的需求,如果尚有大流量的麻醉设备在使用,则在排放系统的设计中要相应加大设计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