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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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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