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51-2012 建标库

附录B  医用气体气源流量计算

B.0.1  医疗空气、医用真空、医用氧气系统气源的计算流量中的有关参数,可按表B.0.1取值。

注:1本表按综合性医院应用资料编制。

    2表中普通病房、创伤科病房的医疗空气流量系按病人所吸氧气需与医疗空气按比例混合并安装医疗空气终端时的流量。

    3氧气不作呼吸机动力气体。    

    4增加的呼吸机医疗空气流量应以实际数据为准。

B.0.2  氮气或器械空气系统气源的计算流量中的有关参数,可按表B.0.2取值。

B.0.3  牙科空气与真空系统气源的计算流量中的有关参数,可按表B.0.3取值。

注:Qa、Qb的数值与牙椅具体型号有关,数值有差别。

B.0.4  医用氧化亚氮系统气源的计算流量中的有关参数,可按表B.0.4取值。

B.0.5  医用氧化亚氮与医用氧混合气体系统气源的计算流量中的有关参数,可按表B.0.5取值。

B.0.6  医用二氧化碳气体系统气源的计算流量中的有关参数,可按表B.0.6取值。

B.0.7  麻醉或呼吸废气排放系统真空汇的计算流量中的有关参数,可按表B.0.7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