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八?条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当对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若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 !。 第九条 】自治:。区财政每年》年,底会同建设等部【门对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基础数据!。的真:实性、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骗:取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不按规【。定分配使用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专!项补助资金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条 每年2月1!0日之前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将本地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户数、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支】出等相关资料加【盖,部门:印章、附文字—说,明后报?自治区财政》厅、建设厅和民政】厅具体报送资料详见!。 市县 ! 年廉租住房保障】情况表(附表1)】和 : 市县 ! ?年廉租住房保—障计划?表(附表2) !。 :市县 — 年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表:(附表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