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68-2008 建标库

6  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

6.1  一般规定

6.1.2  本条强调不开槽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沿线的调查,仔细核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勘察报告,特别是已有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人工挖探孔(通称坑探)确定其准确位置,以免施工造成损坏。

6.1.3  本规范将不开槽施工的始发井、接受井、竖井通称为工作井,进出工作井是施工过程的关键环节;鉴于各地、不同行业对进出工作井的定义不统一,本规范规定在工作井内.施工设备按设计高程及坡度井从壁预留洞口进入土层的施工过程定义为“出工作井”;反之,施工设备从土层中进入工作井壁预留洞口并完全脱离预留洞口的过程定义为“进工作井”。

    本规范所称的顶管机包括机械顶管的机头和人工顶管的工具管。

6.1.4  不开槽法施工的工程选择适当的施工方法是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本条规定分别给出了顶管法、盾构法、浅埋暗挖法、地表式水平定向钻法及夯管法等施工方法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6.1.7  不开槽施工,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工程特点及有关规定,对管(隧)道沿线影响范围地表或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设置观测点,进行监控测量。监控测量的信息应及时反馈,以指导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1.8  本条对不开槽法施工应设置的完整、可靠的地面与地下量测点(桩)在本规范第3.1.7条基础上进行了规定。

6.1.10  鉴于顶管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管已推广采用钢承口和双插口接头,本条第4款对接头的钢制部分提出防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