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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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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 现将秦皇》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房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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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
,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单位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户(套)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含商品?住,宅楼、商住楼—、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拆迁【安置房等
】
第?三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县区质监—站负责本辖区—内,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质量、技术人【员进行
!第五:条 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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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分户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点对每户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
【。 (一)房屋室内】空间尺寸;》
》
, , ?(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 (三)门—。窗、护?栏安装质量;—
】。 (四)室内防水!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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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给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
《 (六)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
? (七)》其他规定要求分【。户验收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 分户验—收,检查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数量!应当符合本》办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附件1)的—规,。定,
?
? 建设单位可!以按照约定》合理增加《分,户验:收检查内《容
第八!条 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 : (一)分》户,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所含(子)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主要功能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
(二)!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成立!。由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内的建设、】施工、监理人—。员参加?的分户验《收组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方!案内:容应:当包括验收》组成员及分》工、分户《验收:内容和检《查数量、《检查用具准备、验收!日程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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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应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已选定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应参:加分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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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单位应在分户验收前!3天将分户验—收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告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分》户验收的过》程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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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收组按—照分:户验收?方案逐套、逐项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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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均符合国家【、省:现行标?准要求的验收组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检查项】目有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5.0.—6的规定处》理
【 : , (六)《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后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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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参加:分户验收的质量【责任单位《及人员对分》户验收结果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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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理分户验收的有!关资料单独组卷归】档保存存档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不少于《5年
! , 需?。归,档保存的资料包括】分户:验,收方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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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中:核,查分户验收资料抽】查率不低于总户数】的20%《并根:据工程?质量实际状》况随机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查、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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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抽查包括以下内!容分户验收》小组是否按规—定组成;分户验收记!录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验收?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缺陷;实物【质量抽查《。。。结果是否与分—户验:收记录存在》明显差异;分户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等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发现分户验】收记录表不》完整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补正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经过核—查发现?分,。户验收组成》员,不符合要求或者【工程实体《抽查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表存在—差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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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分户验收内容【全部符合国家—、省现行标准要【求的建设单位方【可组织住宅单位【工程:其他内容《的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附件4)并【在住宅交《付使用时交》给住户如未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住,户可以拒《收房屋
】
第十四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核如—发现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工程存在《影响主要《使用的重大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责任《单位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规】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责《任单位信用》档案
【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附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
【 ,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 , ,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
【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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