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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 ,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  现将秦皇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 , 第一条 【。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房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    【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单位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户(套》)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 :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含商—品住宅楼、商—住楼:、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拆迁安置房等】 :。。 ? 第:三条 ?。。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县区质监】站负:责本辖区《内,。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 : 第四条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质:量、技术人员进行 ! : : 第五条 》 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 第六条 — 分户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点,对每户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    】 (一)房屋室【内空间尺寸; 【 《    《。。。 (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   (三》)门窗、护栏—安,。装质量; 【     (四!)室内防水工程质】量; 】   ? (五)《给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    (六—)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 ?  ?   (七)其他】规定要求分户—验收检查的内容 】。 ? 第七条  分户!。验收:检查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数量《应当:符合本办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附件1》。。)的:规定:    ! 建设单位可—以按照?约定合理《增加分户验收检查内!容 : 》第八条 《 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 , :    》 (一)分户—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所含(》子)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主要功能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 :     【。(二)?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成立由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内的:建设、施工、监理人!员,参加的分《户验收组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方案:内容应当《包括验收《组成:。员及分工、分—户验收内《容和检查数量、【检查用具准备、【验收日程安排—等   !  :(三)?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应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已选定!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应】参加分户验》收 》     —(四)建设单位应在!分户验收前3天将分!户验:收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告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分户《验,收的过程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 !     (五)!验,收组按照《。分户验收《方案逐套、逐—项,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附件2)【 《  ?   检查项目均】符合国家、省现行标!准要求的验》收组: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检查项目有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5.0】.,6的规定处理 】  》   (六》)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后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件3) 】 , ,。。 第九?条  参加分户验收!的,质量责任单位及【人员对分《户验收结果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理分户验收的有关资!料单独?组卷归档保存存【档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不少于5!年 :。。 《     》需归档保存的资【。。料包括分户验收【方,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等》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中核查分户验收【资料抽查率不—。低,于,总户数的20%【并根据工程质—量,实,际状况随机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查、抽》测   !。。  抽?查包:括以:下内容分户验收小组!是否按规《定组成;分户验【收记录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验收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缺】陷;:实物质量抽查—。。结果是否与分户验收!记录存?在,明显差异;分户【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等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发现分户验收【记录表不完整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补正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经过《核查:发现分户验收组【成员不符合要求或者!工程:实体抽查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表存在差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 《 ,第十二条《  :分户验收内容—全,。。。。部符合?国家、省现》行标准要求的建设】单位方可《组织住宅《单位工程其他—内容的竣工验收 ! 第十三条 !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附件:4):并在住宅交付使用时!交给住户如未—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住户!可以拒收房屋 ! :。 第十四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核如发现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工程:存在:影响主要使用—的重大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责任《单位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规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责任!单位信?用档案 !第十六?条 :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附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 :。 ?     》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   》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    —   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