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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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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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 现将秦皇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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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房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单位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户(】。套)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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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含商品住—。宅楼、商住楼、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拆迁安置房等!
—第三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县?区质:。监站负责《本辖区内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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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质量、技术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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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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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分户《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点对每》户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 : (一)房屋室【。内空间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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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 : (三)》门窗、护栏安—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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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室内防【水,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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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给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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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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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规【定要求分户》验收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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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分《户,验收检查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数量应当符》合本办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附件1)的规】定
】。。 建设单位可】以按照约定》合,理增加分户验收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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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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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户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所含(子)!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主要功【能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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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成立由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内的建设、!施,工、监理人员参【加的分户《验收组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方,案内:容应当包括验收组】成员及分工、分户】验收内容和检查数量!、检查用具准备、验!收日程安排等—
【 (三)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应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已,。选,定,。。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应《。参,加分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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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单位应】在分户验收前3天将!分户验收《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告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分户验收的】过程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
《
? , : (五)验》收组按照分户验收】方,案,逐套、逐项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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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项目均符合国家、省!现行标准要》求的验收组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检查项目有!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5.—0.6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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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后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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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参加【分户验收《的质量责任》单位:及,人员对分《户验收结果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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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理分户】验收的有关》资料单独《组卷归档保》存存档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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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归档!保存的资料包括分】户验收方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等
】第十一条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中《。核查分户验》收资料?抽查率不低于总户数!的20%《并根:。据工程质量》实,际状:况随机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查、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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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查包括以】下内容分户验—收小组是《否按规定组》。成;分?户验收记录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验】收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缺陷;】实物质量抽查结果是!否与分户验收记录存!。在,明显差异;》。分户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等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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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发现分户验!收记录?表不完整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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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经过核查发现!分户验收《。组成员不符》合要求或者》工程实?体,抽查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表存在【差,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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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分户验收内》容全部符《合国家、省现行【标准要求《的,建,设,单位方可《组织住宅单》位工程其他内容的】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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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附件4)并在住!宅交付使用时交【给住户如未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住户《可以拒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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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核如发?现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工程存在影—响主要使用的重【大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责任单位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规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责任!。单位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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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
—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
》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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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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