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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河?道防洪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平凉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河流》、沟道?、渠道、蓄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沟)、穿河(沟)、!穿堤(渠)、临河(!沟)的?桥梁、道路、管道】、缆线、取水—口、泄洪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  各级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按照甘肃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规定执【行 第四条 — 平凉市水务局是平!凉,市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各县】。(区)水《务局是县(区)行】政区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主【管单位市城区河道管!理站管?理监督平凉城区【城市规划区》河(:。沟)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第五》。条  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照管理】权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发改》等项目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权限划分为 (】一):泾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或由其?委托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审查发放】防洪:影响:评价审查同》意书除大中》。型以外的其》他项目由所在县【。。(区)水务》局初审、市水—务局审核上报省水】利,厅审查发放防洪影】响评价审查同—意,书 (二)泾—河支流颉河、—暖,。水河:、,策底:河、南北汭河—、达溪河、黑—河、洪河及渭河支】流葫芦河、庄—浪河、南北水洛【河、李?店河等河道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由所在县(】区)水?务局初审后上报【市水务局审》查 :(三:)平凉中心城区【。城市规划范围内河(!沟)道内的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由】市城区河道管理【站,初审后报《市水务局审查 【(四)市《(州)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跨市(州—)、县(《。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统一线】性工程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由所在!县(区)水务局初审!、市水务局审—核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查发放防洪影响评】价审查同《意书;县《(区:)跨边?界河(沟)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与相关县(》区)协商提》出意:。见上:报市水务局审查【发放防洪影响评【价审查同意书— ,(五)除《上述已?明,确的河(《沟):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权限外其它河(】。沟)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由县(区)水务局!审查发?。放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审查同意书【并,报,市水:务局备案 第六条 ! 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查权限向市【或,县(区)水务局提出!申请办理河道—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审查?同意书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一)河(—。沟,)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建设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三)《。建,设项目?占用河(沟)—道范围内土地、【工程设施情况;【 ,(四)?建设项目防洪设【防标准?与处理方案; 【(五)说明建—设项目对河(沟)势!变化、?防洪工程安全、河(!沟)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对《防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详】尽的防洪评价报告】 第七条  市、县!。(区)?水务局?接到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城市、?乡村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有何影响; (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三)对河】(,沟):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有【无不利影响;— (四)是否妨碍】行洪、?降低河(沟)—道泄洪能力; (五!)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的影响; (六!)是否妨碍防汛抢】。险; (七)建设项!目防御?洪水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八)是否【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九)是否符合其【它,有关规?定和:协,议 第八条  市】、县(?区)水务《局在对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审查时!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及!技术论证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审【查必须有2名以上从!事水利设计》、管理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加 第】九条  市、县(区!)水:务,局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同意兴建的填—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审查同《意书并报上》。级河道主管机关和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立项文!。件时:必须附有河道主管机!关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审查同意书作】为发改等《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重要附!件和依据 第十条】  市、《县(区)水务局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后作出不—同意建设《的决定或者》要求就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补《充后再行审查—的应在批复文—件中说明理由和依】据建设单《位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批复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机关的上级水!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由被申请复议机关】会同原审查部门【进行复议后提出最】终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 : 在建设项》。目审查过程中需补】做的勘察、试验【、技:术,评价等工作》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作:。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项目审查同意—书 第?十三条  河—(沟)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实!行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施工期间《渡汛方案以及施【工,占用:河(沟)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报送负责建设项!目,审查的市《。、,县(区)水务局或】其委托的《河道管理站》审核经审核单—位同意后发给—平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手《续的重要附件和【依据: 第十四条》  因?建,设项目的修》建占用?、损坏河(沟)【道,管理范围内滩—。地、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或修复;对!降低工程效益及【防洪标准的应—按有:关规定或按照河道】主管部?门要求采《取补救?。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区的防汛任务【由建设单位承担【必,须确保防《。。洪安全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市、县【(区:)水务局《应对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防洪影响评价审】查同意书要》求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必须《执行;遇重》大问题应报省—水利厅裁《决并抄送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经批准施工的—建设项目在》施工中如有变动【应及时征得发—。放河(?。沟)道管理范围【内施工许可证的河(!沟):道,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在性质、规模【。、地点等方》面作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到原审查—。机关重新履行审查手!续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为保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和河道安全畅通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按:清理现场《的工作量向发放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市、》县(:区)河道《管理处(《站,)预交现场清理保证!金建设项目竣工后】。现场清理完毕经验】收合格保《证金退?还施工单位否则由市!、县(区)河道管理!(处)?聘,请施工?。队伍及机械清—理平整施工现场【费用从现场清—理保证金中抵—顶 第?十八条 《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三十日【前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填发审《查同意书《的河道主《管,机关或其委》托的河?道管理?部门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第,十九条  市、县】(区)水《务局应定期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应提出限期!改建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市、县(《区)水务局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在河(沟)道、蓄水!工程、渠《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建设项目的市、县!(区)水务局河道管!理处(站)》可根据有关法规【责令其停建限期拆】除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依!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平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项】。目审:查,同意书、施》工许可证采用省水利!厅统一?制式 ?第二十二条》   ?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  【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平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平政办发【〔20?1,2〕29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