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草湖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科学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发〔2017—〕1:50号)、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48?号,)、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甘肃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草湖湿【地公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草湖湿地公园【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 第:三条 ? 草湖湿地公园是】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以永续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国家【。级湿地公园
!第四条 《。 草湖湿地》。公园以经法定程序批!准,的,。甘肃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园区总—。面积1?3,79公顷(含湿地】面积7?。11.5公顷)【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依法】向社会公示》后标界?立碑
第五】条 : 草湖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
第六条 【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草湖湿地《公园保护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湿地保护《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七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草湖湿地公!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草湖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
: 嘉峪关市草湖国家!湿地: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湿地办)《是市政府设立的【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负:责草湖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一)负责组织编!制,草,湖,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湿地修复《。与保护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二)宣传和贯彻【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并实施!保护:和管理的各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环保等执【法监督; 》
, (三)负—责,。草湖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与建设等》工作按?。照总体规划》参,与草湖湿《地公园内《建设内容的》预审工作;
】 (四)《组织:实施草湖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草湖《湿地保护和管—理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结合护林【防火和?灾害防治等工—作采:取封闭轮休、限【。制,进入等?保护管理措》施; ?
: ,(五)负《责开展草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科研?活动;
(】六):负责草?湖湿:地公园范围内基础】设施管理《、环境?整治等工《作
第八【条 长城区及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草湖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 ,。规划与建设
【 第九?条 甘肃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是草湖湿地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条 】 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因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
第《十一条 经批准在!草湖湿?地公园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笫十二条! 草湖湿地—公园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
?第三章 保【 护
《 第十三条— 草湖湿地公【园内的?湖、塘、沟、泉、池!等水体野生》动物、植物与植被、!地形和地貌等均属】草湖湿地公》园的:生态资源应当严【格保护
第】十四:条 严格保护管】理草湖湿地公园【内的设施制》定公共设施保护管】理,的具体规定建立设】施维修保《护制度设置保护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界桩】、界碑
》 :第十五?条 禁止擅自【征收、占用》草湖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湿地办对草湖—湿地:公园内的文物古【。迹、:文化遗?存进行调查、鉴定】制定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草湖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垦、填埋、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
(二)截断!湿地水?源; ?
(三》),挖砂、?采矿、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烧荒、爆破、放】牧,、游泳;
—。 (四)排放废水!倾倒固体废》弃,物、垃圾《投放有害化学制【品;
《 (五)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 —
, (六)猎捕【、驯:养、捕捞野生—动物; 《
: (七)引进有害生!物物种或《。者外来物种;
】。 (?八)砍伐、移—植、损毁《。树木;?
(》九):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设》施,和湿地保护》设施设备;
【 (十)》擅自修建设施—;
》(十一)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第!四章: , 利 《 用:
, 第?十七:条 利用草湖【湿地资?源,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突《出湿:地保护?和恢复?、宣传教育与监【测,并兼:顾合理利用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八条 根据】总体规划草》湖湿地公园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大功能》分区
湿地保!育区可供开展保护】、,恢,复、: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可供】开展退化湿》地的恢复重建和【培育:活动宣教展示—区可供开展湿地服】务功能展示、宣【传教:育活动合理利用区可!供开展生态旅—游,以及其他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的利用】活动管理服务区可】供草:湖湿:地公园管理者开展管!理和:服务活动 》
, 第十九》条 积极组织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研】究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及,利用技术推》广体系促进湿地保护!和利用
》 第二十》条 利《用草湖湿地公园【。。的,。自然资源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动植物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第五章 》 管 《理
? ,第二:十一条 》进入草湖湿地公【园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草湖湿地公—园的: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湿地资源
【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草?湖湿地?公园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 《 科:学合理地确定草【湖湿地公园的—环境容量、游览【接待容量《、年可游天数和【游览线路根据—保护的实际需要【对游览线路实行限】制
》禁,止开:设与草湖湿》地,公,园保护目的》不一致的旅游项目】
第二—十四条 依据总】。。。体,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标识为科普宣教】和参:观游览提供便利 】
第二十五条 ! 加强草湖湿—地公园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及时清—理、清?运各种垃《圾做好草湖湿地公】。园内的?保洁工作《
《第二十?六条 ?。 ,禁,止在草湖湿地公【园内新?建、改?建、翻修坟墓现有】。。的坟墓和无》主坟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草湖湿地公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照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
【 (一)开垦—、,采挖、烧荒、—采矿、爆破的—处以每平《方米3元《至30元的》罚款;
(】二)排?放废水、倾倒固体】废弃物、投放—有害化学制品、【引进有?。害生物物种的处【以3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 (三)擅自【修建:设施的处以恢复原状!所需实?际费:用1:至3倍的罚款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草湖湿地公园【内,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盗》伐草湖湿地公园【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移动:草湖湿地公园界桩】、界碑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草湖湿》地公园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因管理不—善导致?草湖湿?。地公园条件》丧失:被国家林业》局撤销国家湿地公】。园命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草湖湿地公园】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进行》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 第三十六条 】 本办法《。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
?第三十七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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