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 ,
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草湖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科学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发〔201【7〕150号—)、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48号—)、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甘肃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草湖湿《。地公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草湖湿地公!园,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草湖湿地公园是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以《永续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国家级湿地公园!
第四条 !草湖湿地《。公园以?。经法:。定,。程序批准的甘肃【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园区总面积1—379?公顷(含《湿地面积711.5!公顷)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依法向社【会公示后标界立【碑
》第五条 草—湖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草湖湿地《公园保护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湿地保】护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七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草湖湿地】公,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草湖: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嘉—峪,关,。市草:湖国家湿地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湿《。地,办):。是市:政府设立的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负责草湖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一)负责》组织编?制草:湖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湿地—。修复与保护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二)【。宣传和贯彻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并实施保《护和:管理的各《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环保等执法监督【。;
? (三)》负责草湖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与建设等工【作,按照总体规》划参与?草湖湿地公》。园内建设《内容的预审工—。作;
(四)!组织实施草湖—。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草—湖湿地保护和管【理,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结,合护林防火和灾害】防,治等:工作:采取封闭轮休、【限制进入等保护【管理措施《。; :
(五)负【责开:展草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科研活动;】 ,
(六)负责】。。草湖湿地《公园范?围,内基础设《施管理、环境—整治等工《作 :
第八条— 长城区及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草?湖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 规划与建【设
: 第九条 甘肃!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是草湖湿地—公,园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条 ? 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因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 第十一条 【 经批准在草湖【湿地公园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 笫十《二,条 草湖湿地公】园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
:第三章 —保 护
第十!。三条 ? 草湖湿地公—园内:。的湖、塘、沟、泉】、池等水《体野生动物、—植物:与植被、地形和地貌!等均属草湖湿地公园!。的生态资源应当严】格保:护
第十四】条 严格保护【管理草湖湿地公【园内的设《施制定公共设施【保护管理《的具体规定建—立设施维修》保护制?度设置?保护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界桩、界碑
【。 第十五》条 禁《止擅自征收、占【用草:湖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 第十五》条,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湿地—办对草湖湿地公园】内的文物古迹、文】化遗存?进,行调查、鉴定制定】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 草湖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开垦、填!埋、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
(二)截断!。湿地水源; —
,。 (三《。)挖砂、采矿、【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烧荒!、爆:破、放牧、游泳; !
(四)—。排放废水倾倒固体废!弃物、?。垃圾:投,放有:害化学制品;
】。。 (五)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
(—六):猎捕、驯养、捕捞野!。生,动,物;
(七)!引进有害生物—物种或者外来物【种;
(八】),。砍伐:。。。、移植、损毁树木;!
《(九)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设施和湿地保护设施!设备;
【(,十):擅,自修建设施;
! (十一)》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第四章 】。 利 ? 用
《 第十七条》 利用草湖—湿地资?源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突出湿地》保护和恢复、宣传】教育与监测并兼顾合!理利用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第十八条 — ,根,据总体规划》草湖:。湿地公园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大功能分区
】。 , 湿地保育区可【供开展保护、恢复】、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可供开展》退化湿地的恢复重】建和培育《活动宣教展示区【可供开展湿地服务】功能展示、宣传【教育活动《合,理利用?区可供开展生态旅】游,以及其他《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的利用活动》管理服务区可—供草湖湿地》公园管理《者开展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积极组织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研究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及利!。用,技术推广体系促进湿!地保护和利用
! 第二十条 利用!。草,湖湿地公园的自然】资源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动植物!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第五章》 , 管 ? ,理
《。第二十一条 【进入草湖湿地—公园:。。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草湖湿地公】园的: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湿地资】源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草湖》湿,地公园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 科学合理地】确,定,草湖湿地公》园的环境容量—、游览接待容量、】年可游天数和游【览线路根据保护的】实际:需要:对游览线路实行【。限制
禁【止,开设与草湖湿—地,公园:保护目的不一—致,的旅游项目
】 ,第二十四《。条 依据总—。体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标?识为科普宣教和【参,观游览提供便—利
第二十】。五条 加强草【湖湿地公园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及时清!理、清运各种垃【圾做好草湖湿—地公园内的保洁工】作, ,
第二十六条 ! 禁止在草湖湿【。地公园?内,新建、?改建、翻《修坟:墓,现,有的坟?墓,和无主坟《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草《湖湿地公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照】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
《(一)开垦》、采挖、烧》荒、采矿、爆—破的:处,以每平?方米3元《至30元的罚款;】
(》二):。排放废水、倾倒【固体废弃物、投【放有害?化,学制品?。。。、引进有害生物【物种的处以3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 (三)擅自修建!设施的处以恢复原】状所需实《际费用1至3—倍的:罚款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草湖湿地《公园内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盗伐草】湖湿地公园》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
第三十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移动:草湖湿地公园界【桩,、界碑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草—湖湿地公园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 ,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三十【二,条 : 当事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管理不?善导致?草湖:湿地:。公园条?件丧失被国家林业局!撤销国家湿地—公园命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草湖湿地公—园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进?行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