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市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 第四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监管—、综合?治理原则《
第五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质《量,负责
市、【县区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区水?务、建设、》卫生:。、畜牧、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规?划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 :
第七》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 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平《衡饮用水水源—使用、?保护等各方利益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九条 》市、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
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有!权利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调整 【
第十》一条: 市级、》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查,经市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市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和等级【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确【定应当保证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 《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地理—界标和明显警示【标志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应当视—情况设?置隔离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
? , 第: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实—际需:要综合?考虑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能:力和条件适时依法】。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具体调整程序!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第!三章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
! 第十五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一)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向《水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三)【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 ,(四)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未经批《准、登?记、未?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进入保护【区;:
(五!)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
《 (六)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 第十六《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三!)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四)】禁,止设置油库;—
(《五)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活动《;
(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 第十七条 —。。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 , 【。 【。 《 ?。 ?
—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 , (三)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 第十八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 (二)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四章 !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
】。 , 第十九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一)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等》。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 , (二)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三)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 (四)污染地】下,水源的人工回灌【作,业
第》二十: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三:)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 (四《)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五)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
】 (六)禁》止设置油库》;,
: (七)禁止建【立墓地;
(八!),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 , 第二十一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三):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禁止设置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
(四)承压】。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做好潜水的】止水:措施;
《 (五)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二十二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建!设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设立转运站》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
】(,三)禁止《使用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合】理使用化肥;—
(四)—保护:水源涵养林禁止【毁,林开荒、非更—新砍伐水源》涵养林
—第二十三《条 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建设地下工程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和地下水水位下【降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的责任人和职责
! :第二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保部门应当拟【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报市、县区人民政】府备案同时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工作
《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组:织环保、水务、【建,设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
第二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定期—巡查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 第二十九》条 :。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环保?。、卫生等部门—监测、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第三十条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对供水水质负】责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发?现取水口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或者出?水口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供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县区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围的排污【单,位,及其他排污行为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牵】头划:定并管理《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的《。禁养区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依法查处—。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等
《 第三十二条【 县区水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水《库和入河(库)排】。污口、河道采—砂建设和保护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设施等
! 第三十《三条 县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和保护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设施?依法查处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为《等
? 第:三十四?条 县区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定期监测—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公布监《测结果等
第】三十五?条 ?县区畜?牧部门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畜牧—业生产、畜牧结构】调整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活动指导畜禽养殖!。业开展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第三十六《条, 县区?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农药、化肥施—用和农业废》弃物:处置等
第三】十七条? 县区林业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发展和利用规!划保护管理涵养林】、植被及湿地—依法:查,处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植被及【湿地的行为等
【 第三十八条 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利用依—。法,查处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行为等
—。 第三《十九条 《 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统筹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围有影《响的、潜在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输《工具的管理建—设和:完善通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路、铁路桥!面雨水收集处置【设施与事故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设立、】维护:公路、铁路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之前的警《。示标志等
》 第?四十条 县规划部】门,负责统?筹,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围有影响的—或,者,有潜在?影,响的建设项目规划】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相关规定》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行为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县,区环:保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责任?。者承担
(一)!向水: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的;?
(《二):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第四:十三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责任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 (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第四: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六项、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等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由供水单位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保护管理职责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未规定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