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市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 第四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监管、综合治理】原则
第五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质量负责【
:。 市、县《区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区】水,务、建设《、卫生、畜牧、【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规划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
第【七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平衡!。饮用水水源使用、保!护等各方利》。益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第九条 《 市、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
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有权利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调整:
第十—一条 ?。 ,市级、?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查经市】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市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和等级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确定应当!保证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
【 第十三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地理界标和明显!警示标?志,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应当视情况设置隔!离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
第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实际需!要综合考虑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能力和条件适!时,依法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具体调整【。程序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 第三?章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 【
第十五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一【)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向【水,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三)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四)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未经批!准、:登记、未《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进入保护区; !
《(五)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
】 (?。。六)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第—十六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三):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四)禁止设—置油库;
— (五)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活动:;
(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十【七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 :。 【。 , 》 — ? 【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 :。(,三)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 第十?八条 ?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 (二)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 :第四章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
【。 第十九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 (一)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等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二)!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 (三?)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四)污《染地下水源的人【工回灌作业
】第二十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三)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四)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五)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
(六)禁【止设置油库;
!(七)?禁止建立墓地;【
(八》。)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三)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禁止设置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
! (四)》承压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做好潜水的【止水:措施;?。
(五》)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二十二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建设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设立转运站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
【(三)禁止使用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合理使用!化肥:;
: (四)保护水】源涵养林禁止毁林开!荒、非更《新砍伐?水源涵养林
—。 第二十三条 !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建设地下!工程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和地下水水位【下降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的责任!。人和职责
【第二:十五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保部【。门应当拟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报市、】县区人民政府备案同!时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组织环保、—水务、建设》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 ,
?第二: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定期巡查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第二》十九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环—保、卫生等》部门监测、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 第三十》条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对供—水水质?负责: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发现取】水口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或者出?水,。口,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供—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县区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围!的排污单位》及其他排污行为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牵头划定—并,管理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的禁养区【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依法查处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等
!第三十二条》 县区水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水!库,和入河(《库)排污口、河道采!砂建:设和保护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设】施等:
第《三十三条 》县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和保护《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设施依法【查处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为等《
第三十四【条 县区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定期监测》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公布监!。测结果等
第三!十五条 县区畜】牧,部门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畜牧《业生产、畜牧—结构调整《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活:动指导?畜禽养殖业开展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 ,。第三十六《条 县区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农药【、化肥施用和农业】废弃:物处置等
》 第三十七条【 县区林业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发?展和利用规划保【护管理涵养林—、植被及《湿地依?法查处?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植被及湿地的行为等!
: 第三十八条 【。。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利用依法查处!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行为等
第三十!九条 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统筹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围有影—响的、潜在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输工具的管理【建设和完善》。通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路、铁路桥面雨水收!集处:置设施?与事故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设立、维—。护公路、铁》路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之—前的警示标》志等:
: 第四十条 —县规划部门负责【统筹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围】有影响?的或者有潜在影响】的建设项目规划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相关规定!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行为等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县区环?保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责任者!承担
(一)向!水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的;
《 (二)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责任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六项、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等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由供水单位】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保护管—理职责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 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未规定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