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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市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第四【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监管、综合治!理原:则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质:量负责 《。  市、县》区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市、县《区水务?、,建设、?卫生、?畜牧、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规划《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   —第七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平衡饮?用水水源使用—、保护等各》方利益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九条  市、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   第十条 【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有:权利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调整 !   第十一—条  市级、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查!经市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市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和—等级向?社会公告《  : 第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确定应》当保证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 》  :第,十三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地【理界标和明显—警示标志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应当视《情况设?置隔:离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 ?   第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实,际需要?综合考虑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能力和条件适时】依法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具体调《整程:序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第】三章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   第—十五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一)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向水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三【)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四!)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未经批》准、登记《、未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进,入保护区;    !   (五)—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  》 (六)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第十六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  (三《)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四)禁止设置油库】;  ? (五)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活【动;   (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十七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      —     》    《      —        !。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三)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十八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二):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  第四章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 —   第十九—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一):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等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二)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三】)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 (四)污》染地:下水源的人》。工回:灌作业?   第二十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三)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四)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 (:五)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 】  (六)禁—止设置油《库;   (—七)禁止建》立墓:地;  《 (:八):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 第二十一》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二)禁止设置!排污口;   (】三,),。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禁止:设,置,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   (【四)承压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做!。好潜水?的止水措施; 【  (五)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二十二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除遵?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建设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设立—转运站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 —  (三)禁止【使用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合!理,使用化?。肥;   (四)保!护水源?涵养林禁止》毁林开?。荒、:非更:新砍伐?水源涵养林   】第二十三《条  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建《设地下工程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和地下【水,水,。位下降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的责任人!。和职责   第二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保!部门应当拟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报市、县区【人民政府备案同时】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组织环保、水务、!建,设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定期巡查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第二十九【。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环保、卫生等部门】监测、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第三!。十,条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对供水水】质负责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发现取水口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或?者出:水,口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供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县区《。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围的《排污单位《。及,其他排污《行为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牵头划定并管】理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的禁养区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依法查处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等   》第三十二条  【县区水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水库和】入河(库《)排:污,口、河道采砂建设】和保护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设施?等   《第三:。。十三条 县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和保护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设施!依法查?。处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为《等   第》三,十四条 县区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定期监测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公布监测结》果等 ?  第三十五条  !县区:畜牧部门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畜牧业生产、畜牧】结构调整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活【动指导畜《禽养殖业开展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 第三十六》条 县区《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农药、化!。肥施用和农业—废弃物处《置等   第三十七!条 县区《林业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发展和利用规划!。。。保护管理涵养林、】植被及湿地依法查处!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植?被及湿地的行为等 !  第三十八条【 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利用?依法:查处: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行为】等  ? 第三十九条 【 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统!。筹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围有影响的、潜在】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输工具的《管理建设和完—善通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路、铁路桥面雨水】收集处置设施与事故!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设立、维护公路、!铁路: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之前的【警示标?志等   第四【十条 县规划部【门负责统筹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围有影响的或者】有潜在影响的—建设项目规划—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相关规定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的行为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县区环!保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责任者承担   】(一)向水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的;  【 (二)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责任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第四十四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 (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六项、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等?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区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由供》水单位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四十》八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保护管理职责【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 ,。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未规《定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