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 门:窗加工、组装检验】
《
5.7.1 !门、窗构《件加工?应进行过程》控制过程检验应依】据设计和加工工艺】的要求加工完成后应!按构件的5%进行】抽样检验每种构件不!得少于3件》少于3?。件时应全数检—查
:
5—.7.2 成【品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产品出【厂前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每50樘】划分为1《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少于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少于6樘时】应全:数检查;
【
《 ?2 : 产品出厂前—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窗每100樘】划分:为重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少!于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少于:6樘时应全》数检查;
【
:
3 出!厂前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抽】检率门为10%、窗!为5%但不得少于3!樘; ?
— 4 【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7.?2的:规定:
:
?
表5.7.—2 门《窗产品出厂质量检验!。项目 (单位m】m)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