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
》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
】 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标准【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采用)”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要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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