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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计量、维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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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下列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对出租办—公,、营业性场所应根】。据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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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5 000【m2)?。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分项计量—内容如?表6.5《.2所?示
表6.5【.2 分项计【。量内:。容
【6.:5.3 》对于6.5.2条以!外的:中小型?。公共建筑为便于【业,主进行节能管理宜按!。上述必分《项条款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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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4 分—项计:。量所采用的》互感器及电度表应与!供电部门计量—。系统分开设置;计量!。装置宜?相对集中设置—当条件限制时宜采】用集中远《程抄表系统或卡式表!具
【 , 6.5.》5 应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并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及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记—录;
】2 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
3 】 ,宜按照?光源:的寿命或《点亮时间、维持【。平,均照度?定,期更换光源;
! 4 更换光!源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不得任【意更换光源》的主要?。性能参数《;
5 ! 重要?大型建筑的主要场所!。的,照明设施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照度的】检查测试
6!.5.6 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内【容,
? 1 对【照明、空《调、给排水、—电梯等?。设备进行《集中自动《监控;
— 2 具【有对各?主要设备进行能耗监!测、:统计、分析和管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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