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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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计量、—维护与管《理
6.5.!。1 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下列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对出租办【公,、营业?。性,场所应根据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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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5 0!0,0,m,2)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分!项计量内容如—表6.5.》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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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5.2 】 分项计量内容【。
6.5!.3 对于6【.5.2条以外【的中小型公共—建筑:为便于业主进行节】。能管理宜按上—述,必分项条款进行计】量
】 6.5.》4 分项计量所】采用的互《感器:及电度表应》与供电部门计量【系,统分开设置;计量装!置宜相?对集中设《置当条件限制时宜采!用集中远程抄表系】统或卡式表具
【
6】.5.5 应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并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及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记—录;
》 , , 2: 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
】3 宜按照光源的!寿命或点亮时间【、维持?。。平均照度《定期更换光源—;
? 4》 更换光源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不得任意更》换光源的主要性能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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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要大型建—筑,的主:要场所的照明—设施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照—度的检?。查测试
》
6?.5.?6 :。 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内容
— 1》 对照明、空调、!给,排水、电梯等设备】进行:集中自动监控—;
:
》2, 具有对各主【要设备?进行能耗监》测、统?计,、分:析和管理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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