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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计量、维护与管理
!。
6.5.【1 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下《列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对出租办公、—营业性场所应根据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
【6.5?.2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5 000m2【)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进:行电:力能耗分项计—量分项计量内容【如表6.《5,。.2所示
表【6.5.2 分】项计量内容》
6【.5.3 对于6!.5:.2条以外》的中小型公共建筑为!便于业主《进行节能管理—宜按上述必分项【条款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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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 分项?计量所采用的互感器!及电度表应与供电】部门:计量系?统,分开设置;》计量装置宜相—对集中设置当条件】限,制时宜采用集中【远程抄?表系统或卡》式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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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5 应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并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及—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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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
—3 宜按照光源】的寿命或点亮—。时间、维《。持平均照度定—期更换光源;
】 ? 4 更换光【源,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不得【任意更换光源的主】。要性能参数;
! 5 重要】大,型建筑的主》要场:所的照明设施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照】。度的检查测》试
6—.5.6 》 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内容
!。 1 对照明、空!调、给排《水、电梯等设备进行!集中自动监》控;
》 2 具有对!各主要设备》进行:能耗监测《、,统,计、分析和管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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