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关于印发】
淮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淮》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10次】常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淮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照明《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含】桥梁、街巷》里弄、住宅区道路】)、隧?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的功!能照明或者景—观照明
功能—照明是指《通过人工光以保【。障人们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照明
《景观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
城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照明!。的照明器具、—地上地下管线以【及配电、监》控、节能等》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等?
第四条 —。城市照明《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安全《。节能、生态》环保、美化环境、】属地:管理的原则并与社会!。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市城市照明监【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功,能照:明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全市景观—照明实施监督管理
!县(区?)城市照明监管部】门对其所《辖范围内的照明【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照明监?管部门所属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照明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发,。展,和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照明相关!工作
第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和举报】损害城市照明—设,施的行为
第—八条 城市照明】监管部门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城市管理、》城乡规划、财政等部!门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城市道!路、街巷、桥梁、】隧,道、车站、》广场:、住宅小《区以及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的:其他场所应当—设置功能照》明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 : 下列范围设置景】观,照明设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城市景观照明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一)!繁华商业区和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主要建(构》)筑物;
(二【),非主干道两侧的标】志,性或者?高度在三十米以上的!非住宅类建(构)筑!物;
(三》)体育场(馆—)、:剧院:、博物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体设!施;
(四)车站】、广场、风景名【胜区、河湖桥梁【及,沿岸景观地带—。等公共场所;
【(,五)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的,其他场?所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配套建设城市照【明设施配套》城市照?。明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所需:费用纳入建设成【本
本办法》实施前未配套—建设城市照》明,设施或者现有照【明设施?不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产权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或!。者改造产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对—建设:、改:。造城市照《明设施责任主—体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已经《交付使用的建(【构)筑物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属于公共设施【、场所的由产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负责;其他建(】构)筑物由县—(区)城市景观【照明监管部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用电应当!与单位内部商—业、办公《以及其他照明—用电负?荷分开?并安:装电表单《独计量和《控制
第十》三条 ? 对符?合,城市照?明,设施安装条件的建】(构)筑《物和支撑物可—在不影响其功能和】周边环境的前提【下,安,装城:市照明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四条 从《事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的单位应【。当,依法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关】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
第!十五条 《 ,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城市照】明设施?的亮度或《者照度、《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值、能耗、接】地电阻等技术指标】。进,行实地检测并形【成检测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范组—。织城市照明工—程竣工验收城市照明!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 【市城:市照明管理机—构负责市管道—路、桥梁的功能照】明设施管《理、养护和》维修各县(区)城市!照,。明管理机构》。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养!护和维修并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用电安全
第十七条! 城市照》明管理机构管理的】城市照?明设施?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维护单位—进行维护
》未移交至《城市照明管理机构】的城市照明设施【由,建设单位、产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住宅小区内的照明】设施由住宅小区自】行管理和维护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照明设施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十八条 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照明?。设施移交城市照明管!理机构管理维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且办理相关手续!;
(二)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及有:关质量、安全、控制!和节能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设施!完,好并运行正》常;
(四)提供】必要的维护、—运行条件;
(五】)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六)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城市?照明设施严》格,执行质量保修制【度照明设施》移交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九条 ! 政府投资的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管理、维《护经费及电》费的正常支出并接】。受财政和审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城市照明设【施接:入城市照明电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且【办理:。相关手续《;
(二)》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及江:苏省照明《节能技术指南等【。规定的节《能要求;
(三)符!合纳入城市照明智】能,监控系统《的要求;
》(四)?提供用?电情况说明材料【及负荷分配图
第二!十一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照明设施,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
《(二:)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三)【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四)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
(五)【擅自破坏、迁—移、拆除《、改动、利用—、停用城市》照明设施;
—(,六)其他可能—损坏或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接用电源
第—二十三条 因建设!工程需要拆除—、迁移、《改动城市《照明设施或者在【施,工,中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完好及》安全:运行:的应当经城市照明】监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急需对城市照【。明设:。施,采取:拆除:、迁移、改动—等措施?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城市:照明管?理机构进行后—续处置
第二十【四条 确需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悬挂、设置公—益性宣传品》及,其他物品《。的,申请单位应当征得】城市照?明,管理机构或》。产权人?同意: 》 ? 《
第】二十五条 》 损:坏,。城市照明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城市照明—管,。理机构进行》。处置
因《交,通事故造成》城,市照明设施损—坏,。的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并协助—。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二十六?条 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及?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城,市照明应急管—理,制度并适时修订城】市照明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储备应急救援物【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或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害
?第二十七条 因台】风、雨?雪、突发事故等【因素发?生危:及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或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应【当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城市照明监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城市照明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移交?、调解?、查处和《答复社会《公众:、媒:体对城市照》明管理的投》诉、:举报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城市:照明监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开展能源节约!工作制定城市照明】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亮度和?能耗
城市照—明设施应当积极采】用高效光源、电器】和灯具优先选—择国家?。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禁止使】用高耗低效照明【产,品
任何单位不得】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的行为
第】三十条 纳入市【级城市?照明电网的城市【照明设施《由市城市照明—智能监控系统进【行统一控制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他县级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本级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并逐步纳入市城市!照明:智能监控平台接【。受监管
由建设单】位、产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负责管!理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照明管理机【构的要求《保证正常《启闭
?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应当提高照明效能】。科,学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第三十一条】。 :建立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和【节能奖惩制度
【市城市照《。明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城市绿色】。照明评?价方法和标准定【。期组织开展绿色照明!评价工作《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