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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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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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建〔1993〕【784号)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园》林设:施建:设及其管《。护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
》 , 第四条 》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镇人民政府及其!他组织应当》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辖区适】龄公民按照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的有关规定参—加义务?植树劳动
— :第六条 城》市中的公民有权制止!、检举、《揭发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及园林景观的行为!
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建、《认养和以投资、【捐资: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第】八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大力开展—城市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社会效益!和绿化水《平 :
第十条 城】市绿化建设应—当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其,它公共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第【十一条 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的绿化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园林—绿化部?门,
: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市园林绿化!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
—公安、综合执法、】环卫、?建设、规划、环【保、:。。房管:等部门按照职责范】围配合市园林—绿化部门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鼓励沿街各单位和】商业网点在门—前,设置花箱、花盆和】花架:等进行摆花造景【对门前?进行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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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 规划与建》设
? 第十三条 市园!林绿:化部门?应与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密切协作按照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共同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各驻:嘉,单位和部《队应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中长期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四条《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各类绿!。地,指标不?。能低于国《家园林城市规定【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最低标准
【 第十五条 城市】各类绿地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分期实施计划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
? 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建《设责任分工》
: (一?)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区域的各类绿【地由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组织建设—;
(二)【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区绿地《。和各类?开发:。住宅:区绿地?由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划,负责建设《;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建设
! 第十?七条 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
! 第:十八条 绿地建【设单位?要加强引《。种,驯,化培养优良品种逐步!提高城?市绿:化苗木自给率
】 第十九条 【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制定城市绿】化用水?。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收—集,雨水进?行灌溉
第】。。二十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充分体现地】域风格和地》方历史文化特色
!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市园《林绿化部门》参加审查
— 建设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二】十一条? 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
? 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 【
: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绿化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本?市自:然,条件:。的花草?。树木并?适当:配置水、《石、雕塑等景观【乔灌林种植比例要】协调
《。 第二十四条 绿!地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庭】院绿化加强对—庭院绿地的养—护管理建立和落【实管护责任制保证】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保,。障植物生长茂盛无缺!株、无病虫》。害,树冠完整美【观草坪修剪整齐【。,,花丛花坛《无杂草,园林设施】整洁、完好无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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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养护和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区域的绿化由市园!林绿化部门管理;】
(二)【各驻嘉单《。位、部队及市属单位!自,。建的公园及管界【。内的各类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三:)居住区绿地由房】管部门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养护和管理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社区:组织产权单位、业】主共同养护管理【;
(四)】城,市苗圃、花圃、草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五):庭院内、房》前,屋后栽植《的树木、花草、绿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由投《资,人自行管理
】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地系统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面和植被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市园林?绿化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恢复、归还
【 :第,。二十八条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园林绿!化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相关部门核—。发的证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相关部【。门,的规定? ,。
?第,三十条 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花草!树木生?长旺盛及园林绿化】设施:完好
》。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各类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应当经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施《工单位应当在—。修剪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修剪费用由修—剪单位承担》 ,
, 第三十二条 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做好【管,护,。范围内城市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工作对—遭受意外伤害的【。树木: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和责任
】市园林绿化部门对绿!。地管理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为,病虫害统防统治提供!咨询和帮助
【 第三十三条【 市农林部门应【当做好城《市规划区《内,的,苗木、花卉、和种】子检疫和《病虫害监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花卉和?种子调入或调出【
第三十四】条,。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禁止下列损坏】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挖坑、采石、取【土、:搭,棚建房?;
? (二)倾倒垃】圾、污水堆放—物料:、沙石?、废弃?物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
《 (三)穿行车辆】和停放车辆;—
(四—)放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种植蔬菜】;
》(五)在《景观水体游泳、【垂钓、捕鱼等;【
(六)攀】折花木、采摘花果】、刻:。划树皮、践踏—草坪:、乱拴乱挂;
】 (七)损坏绿化!护栏、花坛、坐【椅,等绿化设《施;
(八】)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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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
第三十—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市》。园林绿?化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第三十七条 妨】。碍市:园,林绿化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八条! 市园林绿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绿委成员!单位协商解》决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