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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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试行?)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建:〔19?93〕784号【。。)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园林设》施,建设及其管护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
】第四条 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原则 《
第五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镇人—民,。政府及其他组织应当!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辖区适龄】公民按照《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的有关规定】参加义务《。植树劳动
】第六条 城市中【的公民有权制—止、检举、揭发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及,。园林景观的行为【。 ,
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建、认《。养和以投资、捐【资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第八】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大力开展城市!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社会效—益和绿化水平 【
?第十条 城市绿【化建设应当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其它公共】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第十【一条 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的绿化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园林绿》。化部门
》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市园林绿化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
】。 公?安、综合执法、环】卫、建设、规划【、,环保、房《管等部门按照职【责范围配《合,市园林绿化部门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 第十二条 鼓励】。沿街各?单,。位和商业《网点在门前设置花】箱、花盆和》花架等进行摆—花造景对门前进行】美化
《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十三条?。 市园林绿化部门】应与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密》。。切,协作按?照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共同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各驻嘉单《位和部队应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中长?期绿地?系统规划《
?。 第十四条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它绿地各类】绿地指标《不能低?。于国家园林城市规】定,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最低《标准:
第十—。五条 城市各—类绿地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分期实施《计划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 , 第十六条 —城市绿地建设责任分!工
《(一)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区域的各【类绿地由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组织《建设;
—(,二)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区绿《地和各类开发住宅】区绿地由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划!负,责建设;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建设 —
第十七—条 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
— 第十《八条 绿地建—设单位要加强—。引种驯化培养—。优良品种《逐步提高城市绿化】苗木自给率 —
第十》九条 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制定城市《绿化用水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收?集雨水进《行灌溉?
第二—十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充分体现地域风格】和地方历《史文化特色
【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市园林绿化部【门参加审查 —
建设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 第二十一条 】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 —
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
【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绿化】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本市自然条件的花!草树木并适》当配置水、石、雕】塑等:景观:。。乔灌:林种植比例要协【调
《 第二十《四条 绿地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庭院】绿化加强对庭院绿地!的养:护管理建立和落实】管护:责任制保证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保障【植物生长《茂盛无缺株、无病】。虫害:。。,树冠完整美观【草,坪修剪整齐,花【丛花坛无《杂草,园林设施【整洁、完好无损【
【。 :第三章 《 保:护与管理 》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养护和】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区域的绿化由市【园林绿?化部:门管理;《
(二—)各驻嘉单位、部队!及市属单位自建的】公园及管界》内的各类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三)居!住区绿?。地由房管部门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养护和管理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社》区组织产权》单位、业主》共同养护管理;
! (?四)城市苗》圃、花圃、草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 (五)庭》院内:、房前屋后栽植的树!木、花草、绿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由》。。投资人自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地系—统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面】和植被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市园!林绿化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恢复、归!还
第—二,十八条?。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园林绿化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相关部门核发的证!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相关部门的规】定
《 第三十条 —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花草树—。木生长旺盛及—园林:。绿化设施完好— ,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各类《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应,当经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施:工单位应当在修剪】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修剪费用由!修,剪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 ,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做好管护—范围内城市》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工作》对遭受意外伤害【的树木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和?责任
《 , 市:园林绿化部门对绿】地管理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为:病虫:害统防统治提供【咨询:和,帮助
第三】十三条 市农林部】门应当做好》城市规?划区内的苗木、【花卉、?和种子检疫和病虫害!监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花卉和?种子调入或调—。出
第—三十四条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禁止下?列,损坏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 (一)挖坑、采!石、取土、搭棚建房!;
《 (二?),倾倒垃圾、污水【堆,放物:料、:沙石、?废弃物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 【
(三)穿【行车辆和停》放车辆;
【 (四)《放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种植蔬】。菜,;
《。 ,(五:),在景观水《体游:泳、垂钓、捕鱼【等;
(【六)攀折花》木、采摘花果—、刻划树皮》、践踏草坪、乱【拴乱挂;
【 ,(七)损坏绿化护】。。栏,、花坛?、坐椅等绿》化设施; 》
(《。八)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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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市园林】绿化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第三》十七条 妨碍市【园林绿化《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八条 市《园林绿?。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绿》委成员单位协商【解决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