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5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正;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承担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支持、?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管:行业、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相—。关行:业规范?和地方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
其他部!门应当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辨识风险《因素排查事故—隐患对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组【织排:查治理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向【学生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安全意!识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技术项》目,推,广应: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公共隐患治理!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奖励!等方面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使用国家和本!。省公布?的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技,术
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产权转移!等情形时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责任!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保障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及责!任追溯等内容—并与安全生产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五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5:。0人的配备1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不得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生产工序、设备【进行风险辨识并确定!风险等级《进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定期!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排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跟踪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生活、储存、】经营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以》及周边防《护安:全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在?居民区?(楼)、《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内,不得建设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
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区域、【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内和《矿山、?尾矿库危及》区域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建设的?应当依法先》行,拆除或撤《出,原有危险区域内的危!。险物品和危及区【域内的矿山、—尾矿库
高压输【。电,线、油气输送管道、!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距离】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现状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商场》、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寺庙【等,公众聚集场》所不得超《过规定或设计的容】纳人数?应当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识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配备应急广【播、照明和安全【监控系统
》第二十一条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尘肺病等职业病【易,发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通道、?地下车库、电梯【、供:排水、化粪池、窨井!等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发出】警示并进行应急处】理
:同一建筑物内的【多个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照委!托协议履《行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服务对象!进行安全《宣传、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重!大危:险源作业和动—火、有毒有害—、受限空《间、高处作业—以及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临近输》油(气)管》线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危险作—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危害!。风险制定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履行:相关内部《审签手续查验作业人!员相关职业资—格,证件;
《(二)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
?(四)危险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六)危险作业管!理,的其他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受《。托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储存、使用】或者产生可燃爆【的粉尘、气体、液体!等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执行爆炸性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定!期对电气设备—和通风除尘、防静】电,、防爆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三,)按照规《定控制作业场—所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存放数量《;
(四)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定期清理可燃爆】粉尘
第二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当!装,配安全检《测、监控和报—警系统进《行实时监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变更的【应当先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
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和完【善灾害综合》治理体系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当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和应抽尽!抽、可保尽保—的瓦斯治理方针;】按规:定健全足够》能力的瓦斯抽采【系统:;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时应当优先】开采保护《层
水害矿井—应当加强水害—预报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应《当,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单位、设计—人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重?大,危险源备《案并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措施
(一)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二)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三)定期进》。行辨识和安全—评估;
(四)【定期检?查安全状态》;
(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六)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载明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数量!、危险危害特性、】应急措施《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实施情况;】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尾矿《库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对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鼓,励,。新建尾矿《库采用?一次性筑坝、干【式堆存等安全生产】水平较高的筑坝【方式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引汉《济渭工程等水源涵养!地,区,域内生产运行的【。尾矿库应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
尾矿库闭》库工:作及闭库后》的安:全管理?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无主尾矿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单位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保障:。、职业危害防护和工!伤保险办《理等事项《;
(二)了—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应急措施;
】(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后【的赔偿?;
(七)因职业危!。害造成健《康损害后的》赔偿;
(八)获】得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九)接受】职业:。健康体检《;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作?业规程?;
:(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四)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五:)上岗前进行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开始操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人员有依法—向用工的生产经【营单位?主张安全生产的【权利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督—管理和?执法机制;
(三)!。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等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措施;》
(五)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六)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的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七)《。。对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实施监督核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依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第三【十五条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接受委托》的单位?应当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现所在区域内【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不良信息纳】入本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较大数《额,罚款或?者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
(三》)重大事故》隐患在责《。令整改的《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
(四)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
(五)其他!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第三十—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与已有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不得出具】虚,假证明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开》展诚信服《务,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不得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存在利益关联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风?险因素单《一的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写》应急处置措施或现】场处置方案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适应本单【位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安排—应急:值守人?员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或者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四《十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救?援,并,。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响?应启动应急预案【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迅速采!取管制、警戒、告知!、疏导等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发生:较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指挥事】。故现场处置》
第四?十五条? 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因抢险!救援对其他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事?故单:位,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急性中毒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医》疗费:用由事故单位支付
!第四十?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
(!二):发生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
《。(三)发生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组织调查《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协助配合
—上级人?民,政,府可:。以提级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第四:十七条 《。依法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复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设立技术和管理!专篇:详细分析原因—。并全:文发:布
:第四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一年内负责调查【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投入必需的!资金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出具虚《假证明的《吊销机构《相,应资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决定予以关闭;】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制】止,或者处?。理,已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二)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未按照【。规定组?织,救援的;
(三)阻!挠、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责任追究》的;
(四)报【送或者?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的;
(【五)不履《行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违》反前:款规定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以及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三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