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共机构节能—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和—中省:驻榆公共机构的节约!能源工作(以下简称!。节能工作)
本实施!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负!责解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并设立?专门工作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五条 成立【榆林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人民政府管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市、县—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垂直管理—系统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知】识等:工,作
(三)》负责制定本级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分解落实到本—级各公共《机构
(四》)收集、汇总并报送!。能耗统计数据定【期进行公示监督市】、县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和能】耗监测管理情况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县区本级》公共机构现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市—、县区合同能源管理!推行工?作和能耗消》费审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县,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八)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要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例会—制,。度
第三章 !节能管?理
:第九条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建立:。节,能培训长效》机制开?展分层次、多批【次的培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指定节能】工作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传递《节,能工:作信息对节能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全市节?能规划拟定本级【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
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和—。审计等?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对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并适时调—整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明确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十》四条 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对能源资】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用?能浪费现《象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真》实、准确《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帐
?第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节能:产品和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采购名《录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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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节【能措施?
第:十六条? 公共机构应当率】。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
第十七条 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应当考!察其节能管理能力】公,共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采取节能管!理措施公共机构应】当将完成节能目标】的情况作为评价【物业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 公!共机构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参加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
重—点用:。能,系统(部位)和【设备、?设施应严格执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在确【保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转情况下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
第十九条 — 市、?县区公共机构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加强内部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完—善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条 【公共机构要采取下】列措施加《强日常办《公节能管理》
,(一)节约用—材
1.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刷—(,复印)数量提倡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打印文件《要调:。整到合适的格—式后实行双面打印
!。2.严格控制一次】性消耗?物品的购买、—使用和发《放,。提,倡使用钢笔逐—步淘汰?使用一次《性纸杯?倡导绿?色,祝福杜绝使用纸质】贺,卡
3.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配置、采购、【领用制?度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用品积极开展废【。旧电脑?及办公?用品耗材的回收利】用
(二《)节:约用电
1.公共机!构办公?照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条件下要《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减!少照明灯具》的使用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装饰】用照明?
2:.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绿色?数据中?心,机房:用电管理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推广!使,用智能?型节能插座》
3.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夏季制!冷不得低《于2:6℃:。冬季采?暖不得高《于20℃
4.公】共机构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和运行的时间【加强运行《。状态调节和维护保】养,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者,隔层停开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减少电梯—开放台?数,
(三)《。节约用水《
1.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养【成随用?。。随开和?用,后随关的用水习【惯
2、减》少绿化景观浇灌【时间采?用滴灌、自》动喷灌等先》进用水设施进行【绿化浇灌《
3、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和“中水”【回,用等处理系》统注重一《水多用坚持》。重复和循环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第二十一条 【。公共机构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的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五章 !节能改造
第二十二!条 : 公共机构应当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加快淘汰高能耗用能!产品:、设备做好淘汰产】品、设备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工作
第二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筹措资金【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改造的?主要内容有
(一)!改,造能耗计量仪表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快】既有办公建筑能源】。计量设施改造逐步】实现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二)普《及高效照明灯具【淘汰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推—广使:用LED高效—照明灯具《;公:共区域(除消—防通道?外)的?普通照明应采用智能!调控:或延:时装置?
(三)《实施用水器具改造】。使用高效节水龙头】、冲:。洗阀、水箱等用水】器具维?修改造年久》失修、氧化锈蚀、漏!失严重的供水管网和!设,备
(四)改造既有!办公:建,筑按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运用新型节能材【料与技?术对既有建筑的外墙!、屋面及《外,门窗进行《改,造提高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
—(五)采《暖供热节《能改造对集中供热的!。公共机构应采—用远程控温》等新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减少热能消耗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公共机构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建筑材料、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地热、!水源热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第二】十五条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中、?省、市?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规定】和标:准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倡导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查;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第六章 ! 节能监督与保障】
,第二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实施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公?共机:构的用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节】能管理制度》;
(二)》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三】)能源消费计量、】监测、统计》情况;
(》四)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与责任落实!情况;
(五)【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六)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
(八)》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
(九【)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第二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依法实施节能监【督检查时公共—机构必须《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三十条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考核激励机】制,每年对上一》年度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价
】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彰
—第三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部门或》者任免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公《共机构不执行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或者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第三十》五条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不如实报告公】。务用车?数量或者拒不—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的》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车辆采《。取收回、拍》卖,、,责令退?还等方式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公】共机构开工建设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建》设项目由有》关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七】。条,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予以通报《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未按节能整】改意见书整改或【者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 】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6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从【2016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止,